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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关于组织申报产融合作试点城市的通知
作者:佚名  出处: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6年08月11日  点击次数: 
        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关于组织申报产融合作试点城市的通知
 
                          皖经信财务函〔2016〕979号

各市经信委、财政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分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产融合作试点城市的通知》(工信部联财〔2016〕23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落实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工业通信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皖经信财务函〔2016〕861号)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编好试点城市实施方案
  各市经信委要会同财政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分局认真研究,结合本地产业、行业优势,根据城市功能、发展阶段和产业特色,综合本地产业需求和金融资源特色,按照《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编制提纲》,编制本市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充分体现金融服务工业通信业发展的要求,不求面面俱到,重在突出本市产业优势和金融资源优势等特色,突出体制机制创新,明确任务目标、试点内容和保障措施等。
  二、把握时间节点,积极申报试点城市
  请各市产融合作试点城市申报材料(包括:联合申报文件、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及其他相关内容,含电子版)一式四份于8月20日前报送省经信委(财务处),逾期未报的市视同自愿放弃本次试点申报资格。省经信委将会同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银监局择优确定试点城市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今年暂未申报或未列入试点的城市,要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推进试点内容落实,为申报或创建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创造条件、积累经验,为下次申报打好基础。
  三、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财务处
  联系人:芮瑞
  联系方式:0551-62871129,邮箱:ruirui@ahjxw.gov.cn
  省财政厅企业处
  联系人:关勇
  联系方式:0551-68150458
  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联系人:李新
  联系方式:0551-63691124
  银监局
  联系人:殷舟
  联系方式:0551-65192775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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