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和品牌创建
政策内容:对新获得全国质量奖企业,奖励50万元;对新获得“中国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20万元;新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奖励10万元;以上奖励经费奖励给法定代表人35%,奖励给领衔组织技术、管理攻关人员35%。
政策依据:中共安庆市委、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振兴工业经济的若干意见》(庆发[2007]4号)、中共安庆市委、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工业经济三年翻番的实施意见》(庆发[2008]4号)。
企业申报程序:城区企业可凭相关文件、批复或证书,向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经委)提出申请,报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审定。各县(市)工业企业向当地相关部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