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补助资金
项目内容:省财政预算安排支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为提高中小企业管理水平开展培训、信用、创业、管理咨询等服务活动。
项目依据:《安徽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厅、省经委财企[2007]990号),以及当年由省经委或由省经委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要求上报专项资金项目的文件。
办理程序: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向所在市、县经委和财政局申报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材料,由所在市或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试点县经委、财政局上报省经委和省财政厅。省属企业直接上报省经委和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