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返退缴纳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政策内容:企业(建设单位)在单体建筑工程中,90%以上墙体使用了非粘土新型墙体材料,可按照实际使用比例申请返退90%的专项基金。
政策依据:《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字[2003]652号)。
办理程序:企业(建设单位)在建筑主体工程竣工后、墙体粉刷前,向原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墙体材料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结算手续。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自收到企业(建设单位)结算申请7日内,组织查验。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