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办小型企业减征所得税
政策内容:鼓励各类人员创业,凡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关于发挥地方税收职能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地税[2008]111号)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