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享受税收优惠
政策内容:利用煤矸石、粉煤灰、尾矿渣、植物秸杆等原料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并符合国家《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50%。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
办理程序:由市经委推荐,通过省经委组织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可申请办理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