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宜政办发[2006]29号
关于转发市科技局安庆市科技发展
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科技局《安庆市 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庆市 “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
根据安庆市“十一五” 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市科技局研究制定的《安庆市 “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于2006年11月27日正式发布。《规划纲要》总体目标为:到2010年,具有安庆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能力大幅度提高,科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显著增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以上,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5%以上,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实现全市经济、社会、科技的追赶式前进、跨越式发展。
《规划纲要》是指导我市未来5年科学技术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纲要》按照“突出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十六字方针,提出了“突出六项基本任务,重点建设四个产业基地,示范三类高新技术,实施三个科技专项,建设两个科技服务平台”的总体思路。
“六项基本任务”,即: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点发展若干个具有比较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继续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工业,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努力开创民营科技新局面,整体提高安庆市民营科技企业实力;推动农业科技进步,促进农产品品质结构和农业区域布局的优化,促进县域经济形成各自的特色和优势;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以企业为主体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参加的产、学、研合作机制的形成;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全市社会可持续发展。
“建设四个产业基地”,即:建设汽车零部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纺织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精细化工产业基地、生物医药基地;
“示范三类高新技术”,即:制造业信息化示范、良种良法配套示范、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
“实施三个科技专项”,即:实施高新技术产品培育专项、县域特色产业专项、资源节约与利用专项;
“建设两个科技服务平台”,即:建设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和产学研合作平台。
《规划纲要》还制定了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领导,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二是拓宽渠道,努力增加科技投入。三是以人为本,建立高素质的科技人才队伍。四是公正执法,全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五是广泛宣传,大力开展科普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