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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工作的通知 |
作者:佚名 出处: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7年06月02日 点击次数: |
关于开展2017年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工作的通知
皖经信明电〔2016〕72号
各市经信委:
为迅速贯彻落实全省制造强省建设大会精神,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我省两化融合,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1、全面了解掌握我省重点企业两化融合发展水平现状,为企业深入推进两化融合、打造核心竞争力提供客观真实的数据支撑;
2、全面了解掌握本地区两化融合发展水平现状,指导行业、企业持续深入推进两化融合;
3、探索科学、分类、定量、持续推进两化融合新模式,不断完善省、市、县(区)协同推进两化融合工作新机制。
二、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主要面向本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各地要实现对区域内优势和支柱产业重点企业的全覆盖。其中: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等应优先纳入参评企业。
三、评估依据
本着减轻企业填报负担,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2017年评估工作将企业和区域评估合并进行。
1、企业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依据《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估规范》(GB/T 23020-2013)。
2、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依据《安徽省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四、组织评估
1、确定管理员。为做好工作衔接和数据管理,请各市经信委确定一名评估工作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地区参评企业组织管理、审核数据和上报资料等。请各市于6月10日前反馈管理员信息回执(见附件1)。
2、确定参评企业名单。请各市经信委在上年度参评企业基础上,及时分解确定今年参评企业名单,参评企业重合率不低于80%。请各市经信委认真做好本区域内两化融合评估的通知、指导、督促、培训、检查等工作(各市参评企业数量分解表详见附件2)。
3、组织开展评估。请各市经信委于7月15日前,组织辖区内企业通过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安徽省分平台(www.ahpspiii.org)完成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工作,具体评估时间为:6月1日-7月15日。请各市于7月20日前填写反馈《安徽省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统计表》(见附件3)。
五、工作要求
1、各市经信委要加强对本地区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把此项工作作为促进企业、区域两化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进。
2、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成立由首席信息官牵头的评估工作小组,根据标准要求,收集相关信息,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反映本企业两化融合发展的实际水平。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任素梅、蒋晨捷,电话/传真:0551-62871763;邮箱:18005652966@126.com。
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程光宏、魏明星,电话/传真:0551-63631823;邮箱:3309439514@qq.com。
2、有关工作资料电子版可在省经信委网站(www.aheic.gov.cn)文件公告栏目下载。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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