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 培训 项目 资金 信息化 平台
∷ 热门市级规定
·企业“走出去”服务平台
·我中心举行中小企业会计文化节大型公益活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
·关于抓紧组织申报《安庆市2019年加快工业
·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及编制
·项目筹资的渠道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
·项目投资决策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资料
·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内容
·陈龙博士演讲
 
市级规定 当前位置: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 >> 政策法规 >> 市级规定 >> 浏览文章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佚名  出处: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7年03月16日  点击次数: 
解读:《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2016422,农业部、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科技部、商务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8部门联合印发《“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农市发[2016]2号),《方案》提出了未来3年的总体目标,到2018年,农业在线化、数据化取得明显进展,管理高效化和服务便捷化基本实现,生产智能化和经营网络化迈上新台阶,城乡“数字鸿沟”进一步缩小,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基本形成,有力支撑农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20151224,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安徽省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皖政〔2015127号)。就我省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做了全面部署,为稳步推进我省“互联网+”行动明确了要求和主攻方向。2016826日,我省出台了《“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实施方案》(皖政办〔201646号),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推进安庆“互联网+”现代农业建设,有必要出台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农业生产经营进一步提质增效:2018年,全市建设省级农业物联网示范点15个;到2020年,全市建设省级农业物联网示范点20个。

农业管理进一步高效透明:到2018年,初步建成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农副产品和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追溯。到2020年,农业宏观决策与应急管理信息化能力显著增强,农业行政审批、农产品和农资市场监管、土地流转管理等实现在线化。

农业服务进一步便捷普惠:到2018年,信息进村入户村级服务站建设覆盖到全市行政村总数的一半以上,并同步接入全国信息进村入户总平台,12316“三农”综合信息服务范围和人群显著增加,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信息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信息服务、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得到明显缓解。到2020年,信息进村入户村级服务站基本覆盖到所有县和行政村,建设1400个左右村(社区)信息服务站。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一)实施农业物联网示范专项行动。

鼓励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推进物联网技术在设施园艺、畜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引领智能化、精准化农业生产。在基础较好的领域和地区,普及基于环境感知、实时监测、远程控制的网络化农业环境监测系统。在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推动饲料精准投放、疾病在线诊断、废弃物自动回收、节能节本等智能设备应用普及和互联互通。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依托物联网技术,使用基于互联网的开放式企业管理系统,推动农产品贮藏、分类分级、包装和运销等初加工设施装备智能化管理,逐步实现原料与制品可溯互通、加工全程智能化控制、产品质量自动监测、生产过程可视化监管。

(二)实施农业电子商务示范专项行动。

加大本土化农业综合电商平台培育力度,力争建成立足安庆、辐射全省、国内一流的大型农业电子商务综合平台。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推进大型农业电商平台向下延伸,加快电商平台地方特色馆及其村级电商服务站建设,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三品一标”农产品入驻。鼓励快递企业参与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探索产地直销、订单生产等农业生产新模式。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中的龙头企业建立电商平台,开展农业电子商务应用示范,推广线上营销和线下体验一体化经营模式。培育农业电子商务示范县、示范企业,支持差异化发展,全市培育农业电子商务示范县2个以上、示范企业10家以上。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深度对接,培育壮大农业电商龙头企业。加强特色农产品产销衔接,鼓励发展“以销定产”及“个性化定制”生产方式。引导支持农业电商经营者参与各类诚信创建活动。支持农业企业参与农产品跨境电商建设,促进农产品进出口双向流通。加强快递服务网络和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农村快递物流体系,建设“农村快递”便民服务平台。积极探索生鲜农产品和种子、化肥、农(兽)药等农资电商发展模式。发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物流、仓储等优势,加强与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地市场和经营主体的合作、对接。完善生鲜农产品电商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着力解决农产品标准化、物流标准化、冷链仓储建设等关键问题。立足农业资源优势,打造具有安庆文化、体现安庆特点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开发项目。加强具有地方特色、区域品牌、生态资源、人文历史、休闲旅游等特点的农业资源开发,结合农业电商推广,大力发展“互联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加快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二维码、等信息技术示范应用,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产地市场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动智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产地市场建设。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产地市场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一体化经营,推进电子商务技术应用,逐步扩大网上交易品种和范围,促进农产品产销与物联网、互联网协同发展。鼓励农产品、农资批发市场,特别是田头市场与知名电商平台进行合作,建立“互联网+”示范市场,探索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

(三)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专项行动。

围绕实施“绿色皖农”品牌培育计划,以农业“三品一标”为重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做到生产有记录、产品可追溯、信息可查询,实现与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对接,加快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养殖场)到餐桌”全程可追溯。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网上投诉举报、监测管理、红黑榜名单、公开查询等信息系统。强化上下游追溯体系对接,实现信息互通共享,不断扩大追溯体系覆盖面。加强种子、化肥、农药、兽药等农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农资和农产品质量监管信息技术在市场监管和执法人员中的应用,基本普及质量安全信息即时查询核对知识和技能。

(四)实施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

按照“统筹资源、合作共建、互联互通、实际适用、节约高效”的原则,依托安庆市农业信息网站群、12316服务体系等,构建市级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市级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逐步实现与省、基层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对接。依托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建设公益性12316“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强化农业信息服务队伍建设。

(五)实施林业信息化建设专项行动。

以提升林业现代化为目标,推进“互联网+”林业建设。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林业治理理念,提高林业治理效率。运用信息化技术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加快转变林业生产方式,实现林业产业提质增效,帮助林农脱贫致富。以林地、森林、湿地和沙地资源等现有数据库为基础,整合资源,构建集森林、湿地、沙地和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监管与灾害防控于一体的智慧林业资源监管与保护平台,实现林业资源精准定位、精准保护和动态监管。推进林业科技推广工作与“互联网+”相结合,试点建设“互联网+”林业技术推广平台,使互联网成为林业科技推广人员与林农、林业龙头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组织之间高效互动交流的平台。推进社会化林业科技推广服务实体建设,试点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的林业科技推广服务实体具体实施科技推广项目。

(六)实施农业信息化知识更新培训专项行动。

各级培训机构和有关涉农部门要把“互联网+”现代农业列入培训计划,通过多种形式,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涉农部门干部以及信息化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和农业行政管理效能。充分利用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现有培训项目资源,开展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的“互联网+”现代农业知识培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满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提升农民信息供给能力、传输能力和获取能力。

四、《实施方案》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积极出台配套政策,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强化政策支持。统筹整合利用各类涉农资金,以项目为载体,多渠道扶持“互联网+”现代农业。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互联网+”行动。

(三)强化试点示范。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农村改革试验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区、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县(市)、农业物联网示范县、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县和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县要率先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试点示范。

(四)强化基础建设。积极推进光纤进村入户工程,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建设,全面提高宽带普及率和接入率。大力推进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支撑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

  
 
   上篇文章:关于印发2017年度申报专精特新企业清单的通知
下篇文章: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返乡农民工创业园的通知
Copyright 2009 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56-5311278,5355080,5355386   邮箱:aq307@126.com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88号绿地启航社1号楼801室   皖ICP备140168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