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之后,资本市场助力经济转型升级的作用愈加显著。近年来,每逢全国两会,资本市场尤其是监管层的代表委员的“声音”备受市场关注。
通过梳理2013年以来证监系统两会代表委员的提案建议,可以发现,他们非常重视证券市场法律环境的建设完善,希望进一步推动完善大小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同时,在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高压态势的同时,希望通过快速有效的诉讼协调机制,让投资者尽快挽回损失。
修订证券市场“大法”
成为代表委员最大“心愿”
作为证券市场的根本大法《证券法》,希望其尽快修订的提案建议是近年来证监系统两会代表委员的重要关切之一。早在2013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2013年重点关注证券法修订、《期货法》立法问题,并将对此提交提案;全国人大代表、时任辽宁证监局局长的潘学先提出,应将证券法修改纳入下一个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加快《证券法》修改工作进程,以更好适应市场实际;全国人大代表、时任湖北证监局局长的芮跃华向大会提交了关于修订《证券法》的建议。
与此同时,期货行业至今还无“大法”。今年2月25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在2016年民建中央两会提案新闻通气会上表示,今年将提出六条具体建议,其中包括“加快《期货法》立法促进期货市场更好服务国民经济发展的建议”。
进一步修订相关“小法”
提高证券期货稽查执法效率
近年来,证监会持续保持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内幕交易、老鼠仓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证监会受理线索分别达到611、678、723件,新增立案案件分别达到190、205、345件,移送公安案件分别达到33、74、50件。
在看到成绩单的同时,也应该看到证监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正如2014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时任辽宁证监局局长的潘学先所言,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相关被调查单位存在不配合、甚至婉拒等问题,建议落实《证券法》财产登记、工商登记、通讯记录调查权,建议国家有关部门,通过与证监会联合发文或者以合作备忘录的形式,将证监会稽查执法在财产登记、工商登记、通讯记录等调取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
从广东证监局局长转任证监会稽查总队总队长的全国政协委员侯外林的体会可能更加深刻。侯外林在今年两会期间就表示,从稽查部门来讲,虽然去年国内证券市场的稽查打击很有力度,但目前在实际稽查中,工具、手段仍不够,这需要相关法律的修订和突破。
而作为市场监管第一线的交易所也有话要说。全国人大代表、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近日表示,当前新型市场操纵案例较多,如目前较多发生的短线交易,其特点是比较快,而且很猛,此外还包括跨市场操纵、信息操纵等情形,目前对于此类新型违法违规行为的追诉标准存在缺失情况,现行认定标准存在不适应的情况。宋丽萍表示,应修订和完善证券期货市场操纵的认定标准。
建立完善诉讼协调机制
让投资者挽回损失不再“遥遥无期”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相关机构和人员,是资本市场监管者的重要职责,但这只是“硬币的一面”。当因各类违规行为造成投资者权益受到损失时,如何通过快速有效的诉讼协调机制,让投资者尽快挽回损失也是监管者必须推动的“另一面”。
2015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董事长芮跃华就曾建议司法部门支持建立证券期货诉调对接机制。调解与诉讼等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相比,能够更高效、更快速地化解矛盾,耗时短、成本低,有利于社会和谐的构建,也有利于平衡法律、政策、利益三者之间的关系,能够更好地减轻法院压力,提高司法资源的使用效率。
令人欣喜的是,今年2月24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与陕西辖区上市公司、证券期货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等约300家机构共同签署了关于促进陕西地区证券期货纠纷解决的工作备忘录,这是继2016年1月在北京首次推出证券期货纠纷小额速调机制后,试点进一步扩大。
除了诉调对接机制外,持股行权也将成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利器。中国证监会2月19日宣布,持股行权即将在三地开展试点。这是督促上市公司提高治理水平,唤醒中小投资者权利意识,引导中小投资者积极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