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 培训 项目 资金 信息化 平台
∷ 热门国颁法规
·企业“走出去”服务平台
·我中心举行中小企业会计文化节大型公益活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
·关于抓紧组织申报《安庆市2019年加快工业
·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及编制
·项目筹资的渠道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
·项目投资决策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资料
·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内容
·陈龙博士演讲
 
国颁法规 当前位置: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 >> 政策法规 >> 国颁法规 >> 浏览文章
清理规范192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作者:佚名  出处: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6年02月29日  点击次数: 

 

新华社北京228日电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再清理规范一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这些事项将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这批清理规范的事项,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全部取消事项,清理规范后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评估、论证、鉴定、证明等材料,共94项;第二类是由原来的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提供相关材料,改为审批部门根据审批工作需要委托开展技术性服务,共53项;第三类是经清理规范后,改为既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相关材料,也可由申请人继续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共45项。
  目前,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集中清理规范工作基本完成,原来作为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已经取消70%。《决定》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上篇文章:国资委提速央企兼并重组步伐
下篇文章:现有土地储备机构年底前全面清理
Copyright 2009 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56-5311278,5355080,5355386   邮箱:aq307@126.com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88号绿地启航社1号楼801室   皖ICP备140168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