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安徽省住建厅获悉,安徽鼓励积极推进政府组织棚改居民购买商品房安置方式,并将2016年该省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目标定为50%,最大限度发挥市场杠杆作用,有效打通棚改安置房与商品住房市场流通。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钟治峰在近日举行的安徽省农发行棚改贷款业务培训会上表示,棚改货币化安置具有缩短安置周期、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等诸多有点,特别是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情况下,对于消化商品房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具有重要意义。棚改货币化安置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直接货币补偿,二是政府组织棚改居民购买商品住房安置,三是政府购买商品住房安置。这三种方式各有利弊,其中直接货币补偿方式见效快,但是政府财政即期支付压力大,同时不能有效帮助消化存量商品住房;政府购买商品房安置,能较快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但是由于统一购买的商品房在地段、户型、楼层上存在差异,可能出现棚户区居民不愿意选择安置的现象,导致部分商品住房空置。
“棚改货币化安置是政府鼓励的导向性的方向,但不作强制性要求。”钟治峰说,相对于前两种货币化安置方式,安徽省住建部门建议各地在充分尊重棚改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政府组织棚改居民购买商品住房安置方式,最大限度发挥市场的杠杆作用,有效打通棚改安置房与商品住房市场流通。目前,铜陵、淮北、安庆等地采取的“房票”模式,芜湖的“购房券”模式,都是这种方式的不同体现。
钟治峰说,棚改货币化工作推进缓慢的地方,要抓紧研究加快推进的具体措施,尚未出台实施方案的要抓紧制定出台,力争要在2016年安徽省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