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浙江省依托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推出了第一批小微企业云服务项目;河北省委、省政府正式颁布了《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山东为小微企业发"红包"一次性创业补贴不低于1.2万
10月,山东省出台“16条”扶持政策力促新注册企业发展,扶持政策包括个体工商户允许“一址多照”、一次性创业补贴不低于1.2万元、扩大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等。
在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基础上,山东提出,将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对从事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允许“”。允许物理分割地址或集中办公区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允许创意、设计、软件等领域的小微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将住宅、公寓登记注册为营业场所。
山东规定,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者,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重庆:未来5年将形成创投规模1000亿元以上
为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庆将大力扶持各类创投基金发展,加快构建能满足创新型企业从种子期、初创期到成长期融资需求的创业投资体系,到2020年形成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基金规模300亿元、全社会创业投资规模1000亿元以上。
今年起,重庆将设立市级创业种子投资引导基金,市财政每年整合专项资金用于引导基金,并与区县、园区、高校院所等合作组建创业种子投资基金,以公益参股和免息信用贷款方式,重点支持众创空间中的创业团队和种子期创新型小微企业。调整设立重庆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市级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组建天使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初创期创新型小微企业和成长期创新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为支持创业投资机构发展,重庆市政府规定,创投机构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投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并且优先支持创投机构投资的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国内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建立创业投资与政府专项对接机制,探索创投机构向政府推荐专项资金支持项目。
浙江:推出首批小微企业云服务项目
10月,浙江省依托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推出了第一批小微企业云服务项目。
推动小微企业运用信息技术和加快创业创新,是浙江省建设“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和大力发展信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形势下,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是小微企业克服当前困难、谋求长远发展的有效手段,是提高小微企业发展质量、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的有效途径,对小微企业拓展生存和发展空间、提高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创新商业模式有着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推出的第一批小微企业云服务项目共有12项,包括综合办公、智能通讯录、人员定位、天翼对讲、翼机通+五项基础应用,会议云、易贷帐、云服务平台、V+、T+、大数据产业情报、信息安全服务平台7项高级应用。
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说,通过云服务的方式推动信息化,可以大大降低小微企业信息化的门槛,省平台还与信息化服务项目提供商达成协议,部分项目可以免费使用,尽可能降低小微企业信息化的成本。
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将根据小微企业需求,陆续推出更多适用的云服务项目,不断加大小微企业信息化的推动力度。
北京将建南北双创发展带 海归创业将获资金支持
2020年,北京要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地区。10月19日,《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以市政府名义发布,明确了北京支持“双创”的节奏和具体措施。接下来,将在人才、金融、市场环境、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政策突破。
人才使用海归创业将获资金支持
《意见》强调了“双创”过程中人才的重要性。对于海外人才,将在创办企业时提供启动资金;推动出台外籍高层次人才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程序便利化试点,完善医疗、住房等优惠措施;探索中央在京和市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聘用外籍人才的路径等。
对于科技人员,将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增设科技成果转化岗位,允许拥有科技成果的教师和科技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离开原岗位专职创办企业。
对于大学生,研究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大学生创业社保登记试点,推进高等学校大学生创业园建设,支持创业服务机构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创业导师、创业培训等服务。
金融服务中关村将建股权众筹中心
在金融服务方面,将支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推动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挂牌;探索建立工商登记部门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股权登记对接机制,支持创业企业开展股权质押融资;鼓励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在京发展,为创业企业拓展融资渠道。
同时,探索投贷联动融资模式,打造中关村股权众筹中心,支持中关村股权众筹联盟发展,争取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推动外商投资与境外投资发展,推动开展创业投资机构与境外高端研发项目对接活动。
空间布局将建南北“双创”发展带
《意见》指出,北京将打造南北创新创业发展带。建立围绕研发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服务创新的北部创新创业发展带,以海淀区北部、昌平区南部和顺义区部分区域为重点,推进研发服务、信息服务等高端产业创新创业项目。
建立围绕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的南部创新创业发展带,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大兴区整合后的空间资源为依托,统筹布局通州、房山产业园区,形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创新创业集群,积极建设技术创新总部聚集地。同时,打造郊区县创新创业特色园区和京津冀协同创新创业体系。
创业保障将建小微企业信用名录
为了能给创业建立公平竞争的环境,北京将加大对不利于创新创业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和处置力度。
建立统一共享的小微企业名录,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鼓励非公有资本以参股、独资、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垄断行业经营。
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赋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自主处置使用权,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可按70%及以上的比例,划归科技成果完成人以及对科技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所有。同时鼓励拥有科技成果的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并持有股权。
湖北省将建2000万平方米科技孵化器
10月,湖北省政府出台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方案,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全省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其中,全省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率达到80%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总面积达到2000万平方米,聚集1000个活跃度高、市场化程度高的创业投资机构。
重点发展九大任务
方案明确,为实现目标,将发展九项重点任务,分别是大力发展研究开发服务业、技术转移服务业、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创业孵化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咨询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等产业,以及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服务和其他综合科技服务。
其中,在发展创业孵化服务中,支持高校向校园科技创业孵化器开放共享各类资源,促进高校科研成果的产品化、产业化。鼓励高新区、大学科技园区和经济开发区建设科技企业加速器。建立“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创业全链条生态系统。
省科技创新平台计划每年择优支持2-3家孵化器开展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对孵化器用于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的仪器购置经费等,省科技主管部门将在现有省科技专项经费中给予补贴(单个孵化器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同时,将其纳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规划管理。
在加强科普能力建设上,支持有条件的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免费开放,开展公益性科普服务,各级财政对在科普活动日、科技活动周、科普开放日等活动期间免费开放的科普服务机构给予补贴。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向社会开放科研设施。
设立科技天使基金,首期规模2亿
为保障上述任务和总体目标的完成,方案中还配套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性的政策,包括支持省高投公司联合省内国家级高新区和部分市州共同出资设立“湖北省科技天使投资基金”,基金首期规模2亿元。
这个天使投资基金依托各地科技企业孵化器,采取股权投资和履约投资相结合等方式,重点投资注册在省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在孵科技企业和大学生创业拟新设立的企业。
同时,建设全省统一的科技咨询服务信息平台、科技资源共享信息服务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信息服务平台、科技文献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促进各平台资源的互联互通,有序开放政府数据,方便科技服务业市场主体开发利用,为科技服务业发展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源。
陕西省确定8个重点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
10月,陕西省首批遴选8个产业,作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开展培育发展。
根据中央提出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大幅提升”,今年以来,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把“推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作为重点任务来抓。通过精心谋划,在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产业中,结合产业知识产权发展实际,首批遴选8个产业,作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开展培育发展。8个产业是:西安光电信息产业、西安工业设计产业、西安高新区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咸阳电子材料产业、安康富硒食品产业、陕西3D打印产业、陕西新能源汽车产业、陕西钛产业。
今后一个时期,陕西省将采取一产业一方案、综合施策、因需施策的办法,通过加强产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管理,形成知识产权发挥重要作用的产业创新发展模式,加快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做强做大,推进陕西省产业向高端发展。到2017年,努力使首批确定的这8个产业当年新增专利申请1万件以上,知识产权“贯标”企业100家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50家以上,实现工业增加值2000亿元以上。
江苏500个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每个获10万元补贴
从今年起,江苏省将每年遴选扶持一批科技含量高、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和市场前景好的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此次公布的既有“智能短途代步工具研发生产与销售”“船舶通信导航系列设备研发生产销售”等高科技项目,也有餐饮、宠物店等传统项目;既有在校大学生创业项目,也有“海归”创业项目。
入选的优秀创业项目每个可获省财政10万元一次性补贴,优秀创意项目每个可获1万元一次性补贴。我省鼓励和支持这些优秀创业项目进入各地大学生创业园等载体进行创业孵化,并在场地租金、税收、小额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和减免。与此同时,要求各地健全和优化创业项目动态跟踪服务机制,指导入选项目及时录入江苏省创业服务综合平台,逐一跟踪落地实施情况,引导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项目团队到创业基地接受服务,帮助项目实施单位成功开业、合法经营、可持续发展,提高创业成功率和带动就业率。
河南省加强创业孵化平台建设
今后,符合条件的产业集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区、小企业孵化园等现有园区,可通过挂牌、共建等方式,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享受创业孵化补贴、房租水电补贴、开业补贴、创业示范基地和新型孵化平台一次性奖补等创业扶持政策。
建立创业孵化平台帮扶新创企业成长,是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效措施。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刚刚发布的《关于加强创业孵化平台建设的通知》,各级人社部门将把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作为促进帮扶大学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及其他劳动者自主创业的重要载体,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多渠道、多形式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既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审批立项新建,也可利用符合条件的产业集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区、小企业孵化园等现有园区通过挂牌、共建等方式,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同时,大力发展以创新工厂、创业咖啡、创业训练营为代表的新型孵化平台,为创业者提供灵活便捷的服务平台。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每年要认定一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新型孵化平台,省里每年也将认定一批省示范基地和新型平台,形成覆盖全省的创业创新孵化体系,并实行动态管理。
辽宁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最高可获150万元补贴
2016年度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省级专项补贴申报工作目前已全面展开。 10月,辽宁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最近联合印发通知提出,对获得认定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最高给予每年150万元的补贴。
此项补贴的申报范围为由各级人社部门创办或管理的具有公益性质,以承担为劳动者初次创业提供孵化服务为目的的县区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以及经省人社厅认定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各市申报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数量为2至3个。
申请省级专项补贴资金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应具备相关条件,其中基地建筑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的,入驻企业达到40户以上,带动就业300人以上;建筑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的,入驻企业达到30户以上,带动就业200人以上。同时要求基地具有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创业服务功能、管理服务队伍和配套管理制度等条件。
辽宁省设立专项补贴,旨在通过补贴加强创业孵化平台建设,扩大孵化规模,增强服务功能,为创业者提供有效服务,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补贴标准分为三个等次,即在具备相关申请条件的基础上,基地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的,每年给予150万元的补贴;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给予100万元的补贴;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给予70万元的补贴。
陕西出台新政促创业就业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带来的就业压力,陕西省结合工作实际,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做好新时期全省就业创业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稳定扩大就业取决于多方面因素,《实施意见》不仅有直接促进就业的政策,更涉及经济、财政、税收、金融、市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政策。结合陕西实际,以务实管用为根本,从4个方面对12项政策进行细化,从9个方面对28项政策进行创新。
在鼓励吸纳就业方面,见习大学生留用率不低于50%的,按留用人数对企业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等。
在支持创业方面,引入市场化创业孵化模式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良性机制,实现创业项目、培训、融资、基金、创业贷款、风险投资、专家指导、技术咨询、法律维权的市场化一站式服务,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综合优势,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在就业创业培训方面,提出要鼓励具有资质的各类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机构开展短期职业培训,享受培训补贴,建立培训效果与培训补贴的联动机制。
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支持就业创业上,将失业保险稳岗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鼓励农民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制度;对自主创业的失业人员,允许一次性发放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并从失业保险中给予创业补贴;对主动吸纳失业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安置补贴;对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取得收入尚不稳定,且已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仍给予一定期限的最低生活保障。
在《实施意见》中,陕西省直接安排了一系列专项活动,作为落实政策的示范引导。其中,要求全省各市县以市场化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抓手,通过创业带动就业,到2020年,省级将建设50个左右、市级将建设80个左右、县级将建设300个左右的市场化创业孵化基地;省级每年评选一批“创业明星”,并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国家表彰的创业型城市和创建成功的省级创业型城市,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实施陕西省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工程和农民创业示范工程,2020年前,新建20个省级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
河北发文推进创新发展 实施创新创业券试点
10月,河北省委、省政府正式颁布了《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七部分28条,其中,科技创新创业券、创新产品和服务政府采购制度、科技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科技成果转化人员破格评聘机制、技术转移奖励制度、离岗创业考核制度、创新驱动发展考核评价制度等30个政策点在河北省是首次正式提出。
具体来看,建立科技创新创业券制度,积极推进创新创业券试点工作;对经认定的省级以上众创空间,省财政连续3年给予房租补贴和宽带资费补贴;通过首购、订购、远期约定购买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补贴资助科技支行;完善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加大技术创新在考核中的比重;扩大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整合设立1亿元的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等措施均为其中的亮点。
山东: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提上去领取门槛降下来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10月出台《扶持新注册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根据新注册小微企业可能遇到的诸多难题制定了针对性扶持措施。
◆应届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合同可获一年社保补贴
◆部分小微企业可将住宅、公寓登记注册为营业场所
◆将启动小微企业名录信息平台建设
自10月1日起,“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正式实施,登记注册一家企业变得越来越便利,但是,对企业而言,这仅仅是迈出了第一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扶持新注册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根据新注册小微企业可能遇到的诸多难题制定了针对性扶持措施。
《意见》明确,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者,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山东省将设立省级天使投资、科技成果转化、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等引导基金,逐步扩大基金规模,支持民间资本参股设立投资基金,重点支持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同时,设立省级融资性担保机构股权投资基金,大力发展政府参控股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今后,山东省将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对从事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允许“一址多照”。允许物理分割地址或集中办公区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允许商务秘书企业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场所托管服务及其他配套服务。支持个体工商户进入众创空间经营,允许其经营场所“席位注册”。允许创意、设计、软件等领域的小微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将住宅、公寓登记注册为营业场所。
确需用地的新注册企业一度面临的“一地难求”问题也将得到缓解,《意见》明确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对可以盘活利用的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低效用地,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和“小微企业名录信息平台”等公共资源平台予以公示,优先用于新注册企业项目建设。新注册企业使用的原出让或划拨的存量工业用地,在符合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和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经批准在原用地范围内进行技术改造、通过建多层厂房或实施厂房改造加层增资扩产而增加建筑容积率的,不再收取土地出让价款。
目前,针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扶持政策其实并不少,但却缺少一个可供便利查询的统一汇总平台,导致部分政策知晓度偏低。针对这一问题,《意见》明确山东省将依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启动小微企业名录信息平台建设工作,集中公开各类扶持政策及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的信息,要求各有关部门将本部门、本系统出台的扶持小微企业的政策,于政策出台之日起20日内推送至省工商局。
山西省将建立“九位一体”创业服务平台
2016年底前,山西省将建立起集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创业孵化、融资服务、导师指导、项目推广、延伸服务、信息发布为一体的公共创业服务平台,为各类创业者提供“一条龙”“一站式”的精准创业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有:开展创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和咨询,联合工商、税务等部门,采用业务代办、“一站式”集中办理等措施,为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降低创新创业门槛;整合培训资源,开发特色创业培训项目;引导、支持和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利用自有创业场所、资金、技术、项目、队伍等资源,对有创业意愿及创业能力人员开展创业实训;扶持发展创业咖啡、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灵活多样的新型小型创业孵化平台,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孵化平台和发展空间;设立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性小额贷款、创业基金等融资服务窗口,壮大创业投资规模;建立由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天使投资人、专家学者和政府工作人员组成的创业导师(专家)服务队伍,对创业者开展指导服务;组织开展“优秀创业项目”“山西省大学生创业星火项目”征集、评选等,搭建创业项目推介展示平台;整合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创业者提供就业创业指导、人事代理、档案管理、人员培训、劳务派遣、法律维权等专业服务;采用“互联网+”精准创业服务的模式,建立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在线咨询、政策资讯、项目推介等公共创业服务线上信息发布平台,实现资源互通共享。
按照要求,山西省、市、县(市、区)创业服务窗口或“绿色通道”至少配备3名至5名熟悉就业创业工作的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乡镇(街道、社区)和村创业指导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熟悉就业创业工作的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工作人员不足的,可通过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的方式解决。
河北省财政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十项措施发布
河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财政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十项措施》。文件提出,河北省将引导各地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和保证保险补偿资金,省财政整合5000万元设立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对市、县(市、区)风险补偿资金支出按一定比例给予奖补。
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对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新注册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省财政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按新增财政贡献的50%给予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的研发投入。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资助政策试点,设立专项资金,对在省内新注册公司、通过转化科技成果进行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经专业科技服务机构认定后,省财政按照其出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
吸引省外人才来河北省创业。对拥有先进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人才或团队到河北省实施科技成果项目转化的,经评审后给予100万元至30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对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经评审后给予50万元以内的补助。将科技招商活动纳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发展股权投资。省财政安排3000万元,参股设立1亿元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天使投资机构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企业,提供高水平创业指导和配套服务。省财政安排1亿元支持设立省级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引导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向科技成果转化集中。省财政注资3000万元,扩大省级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规模,支持创业投资发展,增加投资资本供给。
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执行省级财政奖励政策,对在境内外主板或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奖励20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奖励150万元,对在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企业奖励30万元。鼓励发展科技信贷专营机构,对新开办的科技分(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保险机构,自批准设立起3年内按其对地方经济贡献度由同级财政给予奖励。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通过专利权质押取得贷款的企业,省财政视融资额度给予50万元以内的补助。
实施风险补偿。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机制,对合作银行向依法纳税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坏账损失,按比例给予补偿;对申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承保保险公司,分别给予保费补贴和风险补偿。省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采取业务补助和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支持发展政策性科技融资担保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