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县(区)财政局、经信委,市经开区、市高新区,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安庆市鼓励采购地产品实施办法(试行)》(财建[2015]49号)文件的要求,各县(市)区经信委、市经开区、市高新区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了第三批申报,经市联合审定小组成员单位严格审定,并进行了网上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现将《安庆市地方产品生产企业目录(第三批)》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安庆市地方产品生产企业目录(第三批)
安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 庆 市 财 政 局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21日
http://www.aqjxw.gov.cn/uploadfile/2015/1022/2015102210523135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