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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级和市级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出处:未知  更新时间:2015年10月30日  点击次数: 

 

各县(市)区经信委,市经开区、高新区经发局: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级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的通知》(皖经信推函[2015]1214号)和市经信委关于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工作要求,我委将组织开展省级和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推荐和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推荐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安庆市内企业;
      2
、企业两化融合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资金保障有力、管理制度完善,企业实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基础良好;
      3
、示范企业应具有行业领先和代表性,企业信息化实现综合集成或者在研发设计、生产过程、企业管理、营销服务等单项关键业务环节创新应用中表现优异,企业两化融合效益明显、保障能力强、具有一定示范推广价值。
      4
、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
      
二、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推荐工作程序及要求
  1、由各县(市)区经信委(经发局)推荐至市经信委,市经信委择优推荐至省经信委。各县(市)区经信委(经发局)推荐的企业数量一般不超过1家。
  2、请各推荐单位于2015116日下班前将推荐函和企业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市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办,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稿。
       
三、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推荐工作程序及要求
  1、由各县(市)区经信委(经发局)推荐至市经信委,市经信委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我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名单。各县(市)区经信委(经发局)推荐的企业数量一般不超过3家。
  2、请各推荐单位于20151116日下班前将推荐函和企业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市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办,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稿。
      
四、有关要求
  1、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推荐单位应加强对示范企业的指导。
  2、申请材料模板的电子文档在市经信委门户网站(http://www.aqjxw.gov.cn/index.html)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3
、申请材料要求紧扣模板编制相关要求,装订简洁,内容言简意赅,突出重点,能真实、充分反映企业两化融合情况和实效。
     
联系人:刘孙   联系电话:5511490
     
电子邮箱:2628716870@qq.com
 
附件:
      1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级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的通知》(皖经信推函[2015]1214号)
     2
、安徽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2015年)申报书
     3
、安庆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2015年)申报书
 
                                          2015
1029

 

 http://www.aqjxw.gov.cn/uploadfile/2015/1030/20151030100059378.doc
http://www.aqjxw.gov.cn/uploadfile/2015/1030/2015103010054523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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