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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级和市级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
作者:佚名 出处:未知 更新时间:2015年10月30日 点击次数: |
各县(市)区经信委,市经开区、高新区经发局: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级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的通知》(皖经信推函[2015]1214号)和市经信委关于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工作要求,我委将组织开展省级和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推荐和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推荐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安庆市内企业;
2、企业两化融合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资金保障有力、管理制度完善,企业实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基础良好;
3、示范企业应具有行业领先和代表性,企业信息化实现综合集成或者在研发设计、生产过程、企业管理、营销服务等单项关键业务环节创新应用中表现优异,企业两化融合效益明显、保障能力强、具有一定示范推广价值。
4、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
二、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推荐工作程序及要求
1、由各县(市)区经信委(经发局)推荐至市经信委,市经信委择优推荐至省经信委。各县(市)区经信委(经发局)推荐的企业数量一般不超过1家。
2、请各推荐单位于2015年11月6日下班前将推荐函和企业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市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办,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稿。
三、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推荐工作程序及要求
1、由各县(市)区经信委(经发局)推荐至市经信委,市经信委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我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名单。各县(市)区经信委(经发局)推荐的企业数量一般不超过3家。
2、请各推荐单位于2015年11月16日下班前将推荐函和企业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市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办,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稿。
四、有关要求
1、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推荐单位应加强对示范企业的指导。
2、申请材料模板的电子文档在市经信委门户网站(http://www.aqjxw.gov.cn/index.html)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3、申请材料要求紧扣模板编制相关要求,装订简洁,内容言简意赅,突出重点,能真实、充分反映企业两化融合情况和实效。
联系人:刘孙 联系电话:5511490
电子邮箱:2628716870@qq.com
附件:
1、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级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的通知》(皖经信推函[2015]1214号)
2、安徽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2015年)申报书
3、安庆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2015年)申报书
2015年10月29日
http://www.aqjxw.gov.cn/uploadfile/2015/1030/20151030100059378.doc
http://www.aqjxw.gov.cn/uploadfile/2015/1030/2015103010054523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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