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 培训 项目 资金 信息化 平台
∷ 热门融资服务
·企业“走出去”服务平台
·我中心举行中小企业会计文化节大型公益活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
·关于抓紧组织申报《安庆市2019年加快工业
·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及编制
·项目筹资的渠道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
·项目投资决策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资料
·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内容
·陈龙博士演讲
 
融资服务 当前位置: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 >> 融资服务 >> 浏览文章
“互联网+”需要高度融合互联网金融
作者:佚名  出处:中国经济时报  更新时间:2015年10月16日  点击次数: 

 

在政府的积极推动下,“互联网+”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发展,主要集中表现在以下三个细分领域: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和共享经济。
  而目前,我国“互联网+”主要是基于互联网的交换经济,交换经济存在的原因,是不同市场主体之间资源禀赋不一样或者分工不一样而产生的,“互联网+”的交换经济具有三个基本要素:一、交换标的,换标的可以有一个或多个,并能按照其存在形态、可分性、产权转移形式以及归属于公共品还是私人品等进行分类,如实物、服务、权利(所有权、经营权等);二、交换媒介,多数“互联网+”模式需要货币作为交换媒介,但在一些“互联网+”模式中不存在交换媒介,如在线易货交易模式,另外,在一些与广告有关的“互联网+”模式中,既没有货币作为交换媒介,也不同于典型的易货交易,如很多网站免费提供音乐、视频和资讯等电子产品并在这些电子产品中插播广告;三、交换参与者,供给者和需求者可分为三种情形,一对一情形、一对多情形、多对多情形。
  按照交换标的、交换媒介和交换参与者的不同组合,“互联网+”有非常丰富的模式,但无论哪种模式,核心都是三大支柱:第一,物流与支付;第二,信息处理,交换参与者要了解有哪些交换标的、其他参与者是谁,决定与谁交换、交换什么、交换多少以及交换的对价等;第三,资源配置,设计好的机制,有效匹配供给和需求。
  谈“互联网+”,就得谈谈互联网金融,因为这两者是相互促进的关系。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等其他“互联网+”模式既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了应用场景,也为互联网金融夯实数据和客户基础;互联网金融对其他“互联网+”模式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的发展有助于降低“互联网+”的交易成本,提高“互联网+”的适用范围和规模。
  但是,互联网金融本质上仍是金融,是在不确定性环境中进行资源的跨时空配置或交换。这种配置或交换在互联网上能更有效地实现,也不涉及具体的生产和消费过程。因此,互联网金融也属于基于互联网的交换经济的范畴,是“互联网+”的一个细分领域,并且会与其他“互联网+”模式之间形成一个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综上,可以看到,“互联网+”的发展是不可逆转的趋势,应当顺应这种趋势,引入负面清单监管模式,明确“互联网+”的法律地位,防止“互联网+”发展中形成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强化“互联网+”的基础设施支撑。此外,如果缺乏有力的金融支持,“互联网+”是发展不起来的,所以需要发挥互联网金融与其他“互联网+”模式之间的相互促进作用,促进实体经济与金融活动在互联网上实现高度融合。
 
  
 
   上篇文章:共享金融将优化金融业发展
下篇文章:前三季皖企实际对外投资同比增1.7倍
Copyright 2009 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56-5311278,5355080,5355386   邮箱:aq307@126.com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88号绿地启航社1号楼801室   皖ICP备140168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