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
政策内容:支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为提高中小企业管理水平开展培训服务、信用服务、创业服务、管理咨询服务。支持的标准是:培训经费中的场租费、授课费和教材费可按正常标准予以全额资助。培训发生的食宿费可予以适当补助,每人每天补助最高不超过150元;信用服务、创业服务和管理咨询服务业务按实际发生额予以适当补助。
政策依据:财政部、发改委《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
办理程序:每年由国家工信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省经委联合财政厅予以转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可以向所在市经委、财政局(或试点县经委、财政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