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 培训 项目 资金 信息化 平台
∷ 热门市级规定
·企业“走出去”服务平台
·总理到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考察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资料
·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
·安庆市巨泰商贸有限公司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研究方法
·安徽东皖车桥有限公司
·安庆泽明贸易有限公司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简介
·可研报告用途 
·安徽创辉塑胶有限公司
·安庆市晨阳线缆有限责任公司
 
市级规定 当前位置: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 >> 政策法规 >> 市级规定 >> 浏览文章
减免企业收费
作者:佚名  出处: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0年08月12日  点击次数: 

减免企业收费

政策内容: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一次再清理,原则上市收费部分08年不超过07年水平,09年不超过08年水平。减免事项目前尚未收取的,或实际执行低于本意见的,仍按原操作方法执行。原有优惠政策低于本意见的,或因政策等因素调整收费标准的,按不低不就高的原则执行。

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免除其应承担的银行利息;在20081231日前缴清的全部土地出让金,免除其滞纳金。

政策依据中共安庆市委、安庆市人民政府《安庆市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庆发[200818号)。

  
 
   上篇文章:减免税外费
下篇文章:贷款贴息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联系我们设为主页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9 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56-5311278,5355080,5355386   邮箱:aq307@126.com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88号绿地启航社1号楼801室   皖ICP备140168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