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规模奖
政策内容:对当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利税50万元以上的企业,经同级统计部门列入规模以上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政策依据:中共安庆市委、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振兴工业经济的若干意见》(庆发[2007]4号)、中共安庆市委、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工业经济三年翻番的实施意见》(庆发[2008]4号)。
企业申报程序:企业向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经委)提出申请,提供当年财务报表、税票复印件,由市财政局进行审核,报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审定。各县(市)工业企业向当地相关部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