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科经局),市经开区、高新区经发局:
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绿色工厂推荐和2019年省级绿色工厂复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省级绿色工厂申报和2019年省级绿色工厂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2年安徽省绿色工厂推荐工作安排
(一)请各县(市)区经信局(科经局)根据本地培育计划,按照《安徽省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的推荐程序,组织企业开展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并择优推荐,且每个县(市)区最多推荐3个企业,于2022年6月18日前,将推荐函及绿色工厂评价报告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报送我局工业节能科。
(二)为体现公平竞争、择优推荐的原则,我局将组织专家对送达我局企业申报材料进行预审,以确定我市申报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名单。列入我市申报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名单的企业,应按要求于6月30日前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填报,上传相关材料(要求PDF格式,带公章)。
二、2019年省级绿色工厂复审
(一)请各县(市)区经信局(科经局)督促我市2019年度省级绿色工厂企业按照要求,总结近三年来绿色工厂建设管理和持续建设情况,填写2019年省级绿色工厂复审表(见转发文附件4),形成复审材料。
(二)各县(市)区经信局(科经局)要按照省经信厅文件要求,对企业复审材料进行审核并对企业绿色发展现状进行现场复核,于6月25日前将复审材料电子版(盖章PDF和word版)发送至我局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夏向红;电话:5347843 ;邮箱:aqsjxwjnb@163.com。
附件:1.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和2019年省级绿色工厂复审工作的通知.pdf
2.相关表格附件1-5.doc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