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6日-11月28日,应急管理部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核查第四督查组来淮南市开展工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孙良鸿,市政府副秘书长徐辉,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李宝云等陪同检查。
督查组检查重大危险源企业4 家,非重大危险源化学品储罐集中区 1 个,共发现问题隐患41项,其中事故隐患24项,火灾隐患17项。
督查组要求:一是充分发挥“消地”联合督导机制,切实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双重预防机制形成常态化。二是企业应切实做好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风险管控工作,自查自纠要做到精、准、实。三是企业要认真按照“三录入”要求录入本次交办问题,地方监管部门要及时跟进执法,依法执法督促限期整改。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加大对企业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和执法力度,确保及时整改到位。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明确每一处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从总体管理、技术管理、操作管理三个层面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安全包保,细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防范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