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引导资金将采取直接补助、后补助等投入方式,重点支持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支持开展“百城百园”行动,优化区域创新发展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
根据相关申报事项,在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方面,2020年新认定的省级临床医学中心每家可获得100万元支持,用于创新平台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科技研发、人才培养引进、技术合作等;绩效评价优秀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含“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每家可获80万元支持,用于创新平台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科技研发、人才培养引进、技术合作等;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省新型研发机构,每家可获50万-100万元支持,用于创新平台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科技研发、人才培养引进、技术合作等。
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相关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地方高校新建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每家可获40万元直接补助,用于加强技术交流合作,开展重大引智成果培育转化、示范推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
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方面,将面向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和2020年度全省开发区评价优秀的省级以上高新区(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不重复支持),择优支持区域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技术作价投资、技术转让或许可3类合同,将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应用。其中,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和评价优秀的省级以上高新区每家支持200万元。由所在市科技局推荐、科技厅组织评审,择优遴选的相关项目,每个项目支持100万元。
此外,面向国家创新型城市(不含高新区范围)、国家创新型县(市),择优支持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科技服务机构等,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技术作价投资、技术转让或许可3类合同,将高校、科研院所已取得的具有产业化价值的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应用。其中,国家创新型城市每家支持500万元,每个项目支持100万元;国家创新型县(市)每家支持200万元,每个项目支持40万-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