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意见的通知
皖政办秘〔2018〕24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在全省建立并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创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建立并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作了全面安排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贯彻落实好《意见》,是坚持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的基础工程,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效途径,对于提升劳动者素质、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以及实施《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推进技工大省和制造强省建设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学习领会《意见》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全面把握任务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意见》提出的13项重点任务,全面把握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的要求,积极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构建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载体多元、方式科学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加强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精心实施各类培训工程和项目,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覆盖每位有培训意愿的劳动者。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将企业职工培训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点,完善激励政策,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幅提升职工技能水平。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面向《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确定的“12+5”重点产业领域,增加高技能人才有效供给。健全创业创新支持体系,组织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参加创业创新培训,加大对创业创新的扶持力度。全面把握“建立4个机制”和“加强3项建设”的要求,统筹推进职业技能开发、工匠精神培育和专业素质培养工作,加快提升培训服务能力,丰富培训教学资源,打造各类培训孵化基地(中心),逐步形成覆盖全省、对接全国、联动共享的技能实训和创业实训网络,全面做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激励等工作。
三、确保《意见》落实到位。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是一项系统长期的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加快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群团组织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就业和人才发展总体规划,制定中长期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加强省市两级规划的衔接贯通,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加强对各地工作指导,适时组织相关工作督查评估,确保取得实效。要积极利用“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等载体,加强政策推送解读,广泛开展宣传报道,树立良好舆论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吸引力,着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