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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的通 |
作者:佚名 出处: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8年07月12日 点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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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的通知
皖经信装备函〔2017〕825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3号),大力推进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升我省制造业技术装备水平和质量效益,我委将开展2017年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智能工厂的基本条件
(一)在我省依法注册,具有2年以上独立法人资格,在我委云平台上按时填报数据的规模以上企业。
(二)企业的工厂在智能制造5种新模式中,开展一种及以上新模式的创新实践,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具备相应模式的关键要素(参考附件1《智能制造新模式关键要素》)。
(三)企业的工厂通过智能制造新模式的应用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四)通过智能制造新模式的应用,带动企业研发、制造、管理、服务等各环节智能化水平提高;企业智能化发展在本省同行业处领先水平,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二、申报省数字化车间的基本条件
(一)在我省依法注册,具有2年以上独立法人资格,在我委云平台上按时填报数据的规模以上企业。
(二)作为企业独立生产单元的车间,在智能制造中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在本省同行业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三)智能装备广泛应用。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等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试验、检测等设备台套(产线)数占车间设备台套(产线)数比例不低于50%。
(四)车间设备互联互通。采用现场总线、以太网、物联网和分布式控制系统等信息技术和控制系统,建立车间级工业互联网,车间内生产设备联网数占智能化、自动化设备总量的比例不低于60%。
(五)生产过程实时调度。生产设备运行状态实现实时监控、故障自动报警和诊断分析,生产任务指挥调度实现可视化,关键设备能够自动调试修复;车间作业计划自动生成,生产制造过程中物料投放、产品产出数据实现自动采集、实时传送,并可根据产品生产计划基本实现实时调整。
(六)物料配送实现自动。生产过程广泛采用二维码、条形码、电子标签、移动扫描终端等自动识别技术设施,实现对物品流动的定位、跟踪、控制等功能,车间物流根据生产需要实现自动挑选、实时配送和自动输送。
(七)产品信息实现可追溯。在关键工序采用智能化质量检测设备,产品质量实现在线自动检测、报警和诊断分析;在原辅料供应、生产管理、仓储物流等环节采用智能化技术设备实时记录产品信息,每个批次产品均可通过产品档案进行生产过程和使用物料的追溯。
三、认定程序
1.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组织辖区内企业(含辖区内央企、省企)申报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和现场审核,并报正式文件给我委。企业通过电子邮箱上传有关申报材料。
2. 我委受理后进行形式审查,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网上评审,提出预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根据专家意见和公示收集的反馈意见进行认定,我委发文公布。
3. 请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组织企业于6月12日前完成申报,各地申报数量见附件5。
附件:1. 智能制造新模式关键要素
2. 安徽省智能工厂申报书
3. 安徽省数字化车间申报书
4. 项目内容具体要求
5. 各地申报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名额分配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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