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 培训 项目 资金 信息化 平台
∷ 热门省级规章
·企业“走出去”服务平台
·总理到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考察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资料
·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
·安庆市巨泰商贸有限公司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研究方法
·安徽东皖车桥有限公司
·安庆泽明贸易有限公司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简介
·可研报告用途 
·安徽创辉塑胶有限公司
·安庆市晨阳线缆有限责任公司
 
省级规章 当前位置: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 >> 政策法规 >> 省级规章 >> 浏览文章
关于开展2018年安徽省成长型小微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出处: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8年07月12日  点击次数: 

 关于开展2018年安徽省成长型小微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经信中小企函〔2018〕455号

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3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安徽省成长型小微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安徽省成长型小微企业评价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皖经信中小合作函〔2017〕846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
  二、申报程序
  (一)安徽省成长型小微企业申报自今年起实施网上申报。申报企业自行登录我委网站(www.aheic.gov.cn)“企业云”服务平台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根据《办法》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按属地原则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并严格按照省经信和信息化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制造强省建设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18〕79号)要求开展现场核查,县(市、区,含直管县)现场核查必须达100%,市核查比例不得低于申报项目的50%。
  (三)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根据初审和现场核查情况,提出推荐意见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推荐申报省成长型小微企业。
  (二)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高于省成长型小微企业,按照梯次培育的原则,已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得再申报省成长型小微企业。
  (三)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网上报送的认定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
  (四)网上申报系统将于4月20日正式上线运行,请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提前通知相关企业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推荐时间至4月25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正式推荐文件和现场核查报告请于4月28日下午下班前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附件:安徽省成长型小微企业申报名额分配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4月17日

                               

  
 
   上篇文章:关于报送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年度发展质量评价相关材料的通知
下篇文章:关于开展2017年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的通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联系我们设为主页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9 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56-5311278,5355080,5355386   邮箱:aq307@126.com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88号绿地启航社1号楼801室   皖ICP备140168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