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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运营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
作者:佚名 出处: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8年07月12日 点击次数: |
关于开展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运营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皖经信民企函〔2018〕105号
各有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根据工信部《关于开展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运营情况以及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类)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18〕10号)要求,现就开展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运营情况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检查范围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我省11家国家示范基地(名单见附件1)。
二、请各有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督促示范基地对照《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从运营管理、制度建设、服务业绩及成效,以及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等方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三、请各有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按要求组织示范基地认真填写《2017年度示范基地基本情况表》(附件2)。
附件:1. [点击浏览该文件:安徽省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汇总表.doc]
2. 2017年度示范基地基本情况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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