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的设立,产业机构的科学调整,我省正在深度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我省将大力支持创新型和重点开放型企业的用地需求,优先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
鼓励租赁等多种方式向中小企业供应土地,积极推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地方式。我省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在创新方面,依托国家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等构件的开放共享互动创新网络平台,以及兴办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空间,创新商业模式、开展线上线下融合业务,发展新产业等,均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用地单位可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通过土地的集约利用,我省将促进各类园区转型升级。要求产业用地向园区集中,加强土地开发利用动态监管,加大对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力度,探索低效产业用地推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