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怀宁县政府印发了2017年支持创新创业若干政策,涵盖场租支持、生活补助、信贷支持、创业培训支持等14个方面,县财政将安排不少于1亿元的专项资金,大力扶持全民创业创新。
该县对经批准入驻县内科技孵化器、创业孵化器、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的个人、团队或企业,前3年给予场租全额补贴,第4-5年给予场租50%的补贴,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到怀宁创新创业的,经省及省以上认定的各类人才、博士,3年内给予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免费提供一套面积12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居住;3年后在该县购买住房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购房补助,不购买住房的,继续给予3 年每月1000元的租金补贴。同时,在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对创新创业的硕士毕业生,3年内给予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免费提供一套面积9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居住;3年后在辖区购买住房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购房补助,不购买住房的,继续给予3 年每月800元的租金补贴。对创新创业失败的,经本人申请和评审认定,根据纳税总额,给予50%的社会保险补贴。
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创业者,可在创业地申请最高额度10万元的担保贷款。对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银行在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县财政给予贴息。对“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的团队和个人在我县开展成果转化、产业化投资项目的,由县平台公司给予300万元的出资参股或债权方式支持;对省级“百人计划”“特支计划”“115创新团队”带头人在我县开展成果转化、产业化投资项目的,由县平台公司给予100万元的出资参股或债权方式支持。同一项目再获得省高层次科技团队项目支持的,由省分类给予3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的参股支持。
此外,怀宁县还就支持小微企业进基地、大学生创业、社会资本创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科技人员创办企业、企业引进科技人才、产学研合作、科技创新服务、企业研发创新、创业培训等作出了明确奖励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