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迎江区出台政策,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推进企业新三板挂牌,政策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按实施进度分阶段以奖代补:
1.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奖励20万元;
2.企业正式递交挂牌申请材料,奖励20万元;
3.2017年9月份在新三板成功挂牌,奖励160万元;2017年10月份在新三板成功挂牌,奖励150万元;2017年11月份在新三板成功挂牌,奖励140万元;2017年12月份在新三板成功挂牌,奖励130万元。
(二)对企业在新三板等场外市场实现融资的,按融资额5‰予以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实现的融资必须用于迎江企业生产和发展。
(三)企业为挂牌在设立或变更、登记过程中,涉及需缴纳的各项行政事业性规费,凡属区级收取的一律免收。
(四)对企业新三板挂牌过程中,涉及规划、土地、房产等与上市相关的个性化问题,由区政府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应享受的市级奖补政策,由区政府负责协调落实;因规范补交的税收国家及省所得部分、社会保障成本增加的部分,由区政府争取省市奖励资金弥补,不足部分由区政府另行补助。
(五)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农林局等部门为新三板挂牌进入股改、上报材料等实质性操作的企业,在以后年度优先申报中央预算内及省、市级补助资金项目、科技计划项目等。
(六)区政府在安排年度各类引导资(基)金、科技创新基金、工业发展基金时,优先支持新三板挂牌企业。
(七)优先安排新三板挂牌企业所需项目用地指标。对工业项目,给予最大幅度的基础设施奖励。
(八)优先为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
(九)对新三板服务法商类公司,根据其年度业绩,采取“一事一议”办法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