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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降税状况不容乐观
作者:佚名  出处: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6年11月25日  点击次数: 

今年7月底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首次提及降低宏观税负。这一表述既不同于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的稳定税负,也不同于此前结构性减税的提法,令企业界充满期待。

 

一段时期以来,围绕企业税收负担是重是轻问题,官方和民间往往给出的是不同的结论。

 

然而最近笔者接触到两份关于企业的调研报告,却出现惊人的相似,一致认为,企业降税状况均不乐观。

 

一份来自政府背景的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关于《降成本:我们的调查与看法》,一份是来自民间的天则中国企业家研究中心,关于《中国民营企业税负问题与税制改革研究报告》。这两份报告所调查的省份虽然有所不同,但都涵盖了中国的东部、西部、中部和东北,具有普遍意义。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的报告历时一个月的调查共涉及12省的200余家企业,包括国有和民营企业。

 

报告的结论是,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企业普遍经营困难,亏损面增加。对于附加值低和赢利能力低的企业,仍然要缴纳大量与利润无关的税收与各种费,必然会感到税收负担重。

 

企业自身有病,一根稻草都嫌重这是报告中引述的一段话。报告特别强调,在政府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国内出现了显性成本隐性化的问题,即由政府收费转变为依附于行政机构并由政府指定的中介组织或协会的服务性收费项目,如企业建设中各种许可、评估等收费。因此企业总体负担水平没有减少。隐形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是各个领域种类繁多、弹性较大的灰色地带。

 

上述民间研究机构,调研历时2个月,走访了113家民营企业。可谓更加细致和有针对性。

 

报告显示,企业总体税费负担没有明显改善。调查发现,民营企业心目中适合的税收负担,40%的企业认为应该占其企业营业额的10%56%的企业认为应该占到10%-20%之间。而现实是绝大多数企业的税费负担超过了20%。这是一个值得政府关注的指标。

 

课题组成员之一,天津财经大学首教授李炜光对笔者透露,企业家选择频次最多、最不合理的税是企业所得税和房产相关的税,这也出乎他们的意料。

 

企业最不满的问题是税制设计对企业的困扰超过了税率本身,达到87%。上海骁天税务师事务所的刘林鹏为此解释到,企业所得税是针对法人征收的,个税是针对自然人征收的。从投资的角度讲,这两个税成为民间投资的两道枷锁。国有企业作为法人,投资属于企业法人性质,只需承担25%的所得税率。而民间企业投资算自然人,作为自然人企业,民企既要承担企业所得税,又要承担个人所得税。

 

刘林鹏举了一个例子,如果一个国企与一家民企进行混合所有制合作,共同投资一个公司,各占50%的股份,一年后假设有1000万的利润,按25%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的税后利润为750万,双方按50%股份将这750万进行分配,即各为350万元,但是对于民企,还有对这350万元征缴20%的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民企最后分到的利润为300万。即使这个利润不是用于分配而是用于投资,照样也要缴纳20%的所得税,因为它视为分红。

 

因此完全相同的投资,到最后基础就变了,不再是50%对半了,民企只占44.4%了,这就是经营一段时间后国企与民企慢慢就会不在同一个水平线上了。刘林鹏建议,企业所得税法对与民企利润用于再投资时应免征个人所得税。这对于推进供给侧改革,民企投资创新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李炜光认为,按照经济学家斯密的税收四原则理论,税收最重要的原则是确定性,不能今天这么征,明天那样征,且政府所征税收必须与征收人的纳税能力相符。这两条在地方似乎都成了问题。

 

课题组调研的这些情况,相信对于研究民营企业具有很大的价值。除了税收,各项政府性收费同样值得反思。上述民间研究机构调研报告的执笔人之一张林告诉笔者,很多企业认为,既然已经缴纳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这些税收本应用于公共支出或建设,但还要再缴纳城建、教育附加等费用,显然不合理。再比如城镇土地使用及房屋相关的税费,且征税程序繁琐、征收弹性很大,有重复征税的嫌疑。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的调研也发现了这个问题。赴广东调研人员对笔者提到了应适时取消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水利建设基金的建议。他们的调研发现,无论从企业缴纳的角度,还是从征收管理的角度,这两类政府基金都存在诸多困难。统计显示,201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为284亿元,取消它,对政府收入影响不大,但可以较好缓解企业税负沉重的感觉。巧合的是,上述民间研究机构的调研也提到了这个问题,CEI中国企业研究所秘书长唐大杰的研究团队甚至提出了关于降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的议案,准备提交人大。他们反而没有像财科院那样建议取消,而是建议降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即将依据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征收改为按上年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征收。在现行征收办法保持不变的条件下,若按照这一标准征收,将会使企业所需缴纳的残保金至少减少一半,甚至可能减少2/3。笔者了解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现在已经背离初衷——这个基金没有让残疾人就业得到真正的解决,倒使中介从中赚得盆满钵满,这需要政府真正担负起监管的责任。

 

今年作为减税政策重点推进的营改增,是政府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助推经济增长动力,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坚强保障。应该说是个好政策,但是为何企业的真实感受却不好?中央财经大学的蔡昌教授分析了其中的原由。他说,营改增政策刚出台一个月,就有相关的50多个补充文件,让地方政府和企业苦不堪言。暴露了政府从一开始就准备不足。这种不足的背后是政府改革被动心态的典型表现。显然在经济下行压力下,政府的财政收入本来就少,再减税,哪里来的动力?在这种情况下出台的政策肯定就会漏洞百出。那么到底是企业繁荣带来经济增长从而带来国家税收的增长,还是反过来,政府税收的增长会带来经济的增长和企业的繁荣?

 

大连一位企业家的话,应该是对此最好的解释,他说:将整个社会比作生态系统,企业家便是森林中的大树,离不开空气、水和土壤,树木会自然生长,当树木结果子时,再缴纳税收,反哺大地滋养万物;不能在还没结果时,便要出现刀砍、虫啄、鸟食等破坏,或者在刚刚结有两个果子时,其中一个却被强行拿走

 

顺着这样的逻辑往下走,才能有政府简政放权,才能有政府不与民争利,才能有从企业家角度出发的换位思考,才不会出现71%的企业不满意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如果不改变政府统治的思维,总要管这管那,政府机构就会越来越多,而维持一个庞大政府的运转必须靠税收,税收只能增加。让政府服务的思维尽快确立起来,为企业提供良好的空气、土壤和水,让企业这颗树生长茂盛,结出更多的果子,那时政府还愁没有税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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