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8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皖政办〔2016〕38号)和《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宜政发〔2016〕3号)、《中共安庆市委、安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实施清单>的通知》(庆发〔2016〕6号)、《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宜政办秘〔2015〕122号)精神,围绕加快建设经济强市、创新强市、文化强市、生态强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紧扣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战略部署,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完善标准化体系,提升我市标准化水平,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为主线,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建立完善标准化体制机制,优化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夯实标准化技术基础,增强标准化服务能力,加快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标准化+”效应,为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建设“四个强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紧密衔接,服务发展。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与全省标准化体系规划建设的紧密衔接,统筹规划建设全市标准化体系,科学确定发展重点领域,协调推进经济、文化、生态、社会及政府管理各个领域标准化工作,满足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促进转型升级的需要。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全面落实标准化改革要求,完善标准化法制、体制和机制。强化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进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发展一体化,提升标准技术水平。以管理创新为抓手,加大标准实施、监督和服务力度,提高标准化效益。
协同推进,共同治理。坚持“放、管、治”相结合,发挥市场对标准化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政府组织统筹,强化部门分工协作,引导企事业单位主动作为和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导向明确、架构科学、运转高效的标准化共治新格局。
协调配套,开放合作。坚持各类各层级标准协调发展,加强标准与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衔接配套,发挥标准的技术支撑和必要补充作用。紧扣安庆开放型经济发展需求,深化国内外标准化交流与合作,推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国内外标准,全面提升实质性参与国内、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安庆特色的标准化体系。标准化战略全面实施,标准先进性、适用性和有效性明显增强。标准化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标准服务发展更加高效,基本形成市场规范有标可循、公共利益有标可保、创新驱动有标引领、转型升级有标支撑的新局面。标准对经济社会的贡献率大幅提升,我市标准化综合水平迈入省内先进行列。
——标准体系更加健全。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推进、协调配套,在技术发展快、市场创新活跃的领域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团体标准,建立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基础、地方标准为补充、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为支撑的先进标准体系。科技成果标准转化率持续提高。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1项以上,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 5项以上、行业标准10 项以上,组织制修订地方标准 10 项以上。
——标准水平明显提升。标准科技含量不断提升,在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形成一批系统性强、集成度高的标准。企业标准体系在80%以上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造就一批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优势骨干企业。争创“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1 个。鼓励和引导企业追求高标准、实现高质量。
——标准化效益充分显现。各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稳步推进,成果得到广泛应用。培育认定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5个,组织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15个;建成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6个;组织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10个、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1个。
——标准化基础不断夯实。标准化技术组织布局更加合理,管理更加规范,新增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及工作组工作的标准化技术组织1个、筹建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个。标准化专业人才基本满足发展需要,新培养标准化高级专家5名,通过考试取得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0名,培训企事业单位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200人次。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标准体系
1.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把政府单一供给的现行标准体系,转变为由政府主导制定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共同构成的新型标准体系。积极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
2.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加强标准与科技互动,将重要标准的研制列入市科技计划支持范围,将技术标准纳入市科技成果评奖范围,将标准作为相关科研项目的重要考核指标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依据,应用科技报告制度促进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加强专利与标准相结合,支持专利融入标准,推动技术进步,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产业全球化”道路。
3.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纳入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促进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调发展。
(二)推动标准实施
4.强化政府在标准实施中的作用。各地、各部门在制定政策措施时要积极引用标准,应用标准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运用行业准入、生产许可、合格评定/认证认可、行政执法、监督抽查等手段,促进标准实施,并通过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结果的采信和应用,定性或定量评价标准实施效果。运用标准化手段规范自身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效能。
5.充分发挥企业等在标准实施中的作用。企业要建立促进技术进步和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标准化工作机制。根据技术进步和生产经营目标需要,建立健全和有效运行企业标准体系,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并适应用户、市场需求,保持企业所用标准的先进性和适用性。企业应严格执行标准,把标准作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控制质量的依据和手段,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生产经营效益,创建知名品牌。充分发挥其他各类市场主体在标准实施中的作用。行业组织、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以及相关标准化专业组织要积极利用自身有利条件,推动标准实施。
(三)强化标准监督
6.建立标准分类监督机制。健全以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为主要形式的强制性标准监督机制,强化依据标准监管,保证强制性标准得到严格执行。建立完善标准符合性检测、监督抽查、认证等推荐性标准监督机制,强化推荐性标准制定主体的实施责任。建立以团体自律和政府必要规范为主要形式的团体标准监督机制,发挥市场对团体标准的优胜劣汰作用。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监督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抽查工作,保障公开内容真实有效,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加强标准实施的社会监督。进一步畅通标准化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消费者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加强标准化社会教育,强化标准意识,调动社会公众积极性,共同监督标准实施。
(四)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
8.建立完善标准化服务体系。拓展标准研发服务,开展标准技术内容和编制方法咨询,为企业制定标准提供国内外相关标准分析研究、关键技术指标试验验证等专业化服务,提高其标准的质量和水平。提供标准实施咨询服务,为企业实施标准提供定制化技术解决方案,指导企业科学、准确、有效执行标准。积极与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系与沟通,畅通企业参与行业和国家标准化工作渠道,提升企业国内外影响力和竞争力。帮助出口型企业了解贸易对象国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产品和服务出口。加强中小微企业标准化能力建设服务,协助企业建立标准化组织架构和制度体系、制定标准化发展策略、建设企业标准体系、培养标准化人才,更好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9.加快培育标准化服务机构。支持标准化科研机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归口单位等加强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标准化服务机构发展。引导有能力的社会组织参与标准化服务。
(五)深化国内外标准化交流与合作
10.加强国内与国际标准化研究。鼓励组建标准研究机构,加强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研究,加强对国际标准组织和主要贸易国标准的跟踪,开展标准法规的搜集和研究,进行技术标准比对、互认,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标准信息服务。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完善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为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性贸易措施和信息保障。
11.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全面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鼓励具有技术优势或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研制,支撑我市产业、产品、技术和服务“走出去”。拓展与主要贸易国和地区的标准互认,推动我市优势产业技术标准的国际应用。支持出口型企业按照国际标准或进口国标准组织生产,提升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六)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
12.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积极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标准化课程、设立标准化专业。广泛开展各类标准化培训,加强标准化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培养和企业标准化人员培训,积极开展“标准化走进大学”系列活动。宣传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鼓励更多的人报考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努力培育一批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重视培养和引进从事标准化研究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充实完善市标准化高级专家库。鼓励标准化人才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
13.加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加强落户我市的国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提高广泛性、代表性,保证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公正性。
14.加强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各类标准化信息资源,建立包含标准化共享资源、服务资源和大数据分析在内的全市标准化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标准化信息交换与资源共享,全面提升标准化信息服务能力。
三、重点领域
(一)加强经济建设标准化,支撑转型升级
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构建产业新体系为统领,以实施中国制造2025、调转促和供给侧改革为抓手,着力完善传统产业领域标准体系,健全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加强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制定及试点示范,加快现代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在工业企业中坚持工业化、信息化深度融合,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推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推动我市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建设创新型经济强市。
专栏1 工业标准化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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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性新兴产业
围绕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基础通用技术、关键共性技术、重要产品标准综合体研制,在高性能纤维、特种工程塑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新能树脂等新材料领域标准研发取得新突破,大力推动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向标准转化,促进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形成核心竞争力,以标准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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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产业
以我市炼油与化工、纺织服装、食品加工产业等传统产业为重点,大力实施“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工程”,支持企业瞄准国际同行业标准推进技术改造,采用新技术、运用新设备、开发新产品、拓展新业态,促进产能结构优化,为化解产能过剩提供技术支持。有效开展工业联盟标准化,形成产业集群优势,为创建区域品牌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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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和智能制造
针对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培育发展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共性技术和工艺等团体标准。在智能制造领域,开展高档数控机床、机器人、海工装备、专用设备制造等标准研究,制定地方标准或培育发展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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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
加强跨领域通用、重点领域专用、重要产品等三级消费品安全标准和配套检验方法标准的制定与实施。研制消费品标签标识、全产业链质量控制、质量监管、特殊人群适用型设计和个性化定制等领域标准。加强化妆品和口腔护理用品领域标准制定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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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 服务业标准化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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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
重点研制网络在线旅游、国家公园旅游、低空飞行旅游、中医药健康旅游等新业态标准,主导或参与制订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目的地、旅游安全、文明旅游、诚信旅游、研学旅游、智慧旅游、休闲度假、生态环保、红色旅游、农家乐旅游和旅游可持续发展、旅游公共服务、旅游应急救援等相关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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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和流通
开展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计划,加快制定批发零售、居民服务、重要商品交易、职业中介服务等相关标准,优化城市商贸流通网络,完善中心城市商贸服务功能;重点研制通用基础类、公共类、服务类及专业类物流标准,加大物流安全、物流诚信、绿色物流、物流信息、先进设备和城市共同配送、多式联运等物流业发展急需的重要标准研制力度,形成一批对我市物流业发展和服务水平提升有重大促进作用的物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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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外包
研制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供应链管理服务等标准,通过标准体系的构建助力安庆争创“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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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术等新兴服务领域
加强信息技术服务、研发设计、知识产权、检验检测、数字内容、科技成果转化、电子商务、生物技术、创业孵化、科技咨询、标准化服务等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及重要标准研制,开展会展、会计、审计、法律等商务服务标准研究,抓好标准推广应用和实施监督工作,全面提高智慧旅游、健康云服务、电信增值、数字多媒体、动漫游戏新兴服务领域标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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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
结合我市交通运输业发展实际,开展道路交通客运管理和公众服务标准化试点,研制道路交通客运服务管理标准;以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公共自行车、公共交通信息化服务等领域标准研制为重点,健全城市客运服务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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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服务
围绕家政培训、家政鉴定与考评、家政服务保障、母婴护理、陪护、社区照料、家庭教育、家庭用品配送等家庭服务等,建立健全相关标准体系,建立完善全市统一标准的家庭服务业公益性服务平台、呼叫中心平台,进一步推动家庭服务业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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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服务
建立健全基础术语、机构评价、服务规范、人员资质、服务技术等方面的人力资源服务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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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 农业标准化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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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
围绕我市粮食、棉花、油料、中药材、茶叶、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及名特优农产品生产、加工与贮运,完善质量标准及其生产技术规程,以及相应的农业投入品标准。加快制定步伐,尽快建立我市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并加大对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引进力度,逐步健全从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地准出要求等配套的农业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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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
建立涵盖林业基础、林木资源保护与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管理、森林培育与经营管理、湿地保护、林产品加工、林业装备及林业新兴领域等各领域的标准体系,形成覆盖生态建设全领域、支撑产业发展全过程的科学规范的林业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保障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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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
深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重点研制防灾减灾、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水生态保护、水质评价、水文等关键保障技术标准,加快建立科学、统一、权威的水利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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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
抓好粮油质量安全控制、检验检测、现代仓储流通、节粮减损、粮油副产品综合利用、粮油加工机械等标准推广实施和实施监督,健全粮食质量标准体系和检验监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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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社会化服务
开展农资供应、农业生产、土地流转、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和质量追溯、农产品流通、农业信息化、农业金融、农业经营等领域的管理、运行、维护、服务及评价等标准研制和推广实施,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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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建设
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建设目标,统筹推进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的美丽乡村发展规划、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乡风文明等方面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农村社会管理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标准的制修订,提高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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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
大力实施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综合施策发力,系统推进产业脱贫、就业脱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保护脱贫、智力扶贫、社保兜底脱贫、健康脱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金融扶贫、社会扶贫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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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文化建设标准化,促进文化繁荣
贯彻落实《中共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形成既有基本共性又有特色个性、上下衔接的标准指标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创新型文化强市。
专栏4 文化领域标准化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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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
按照我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标准的要求,深度挖掘安庆文化资源,建立健全包括保障标准、提供标准、评价标准在内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研制一批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演出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服务标准,推动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全面建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等文化节庆和“黄金周·黄梅戏”文旅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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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
加强新闻出版领域版权保护与版权运营、数字出版技术与管理、新闻出版产品流通等标准的推广应用,丰富新闻出版服务供给,满足多样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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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影电视
加强网络制播、超高清电视、高效视音频编码、广播电视媒体融合、下一代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数字音频广播、新一代地面数字电视、卫星广播电视、应急广播、数字电影与数字影院等标准推广应用,提高影视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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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依托体育制造业企业、体育场馆和体育服务业,推动涉及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公共体育服务、体育休闲服务、竞赛表演、体育场馆、体育用品、运动设施及国民体质监测等相关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在有条件的单位和企业开展体育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形成有效推动体育标准化的工作机制;建设安庆体育健康旅游休闲产业集聚区,促进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向产业优势和品牌优势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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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生态文明标准化,服务绿色发展
贯彻落实《安徽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为着力点,加强水资源保护、地质和矿产资源保护、土地资源保护标准化体系建设,建立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提高我市绿色产业发展水平,打造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专栏5 生态文明标准化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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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启动我市地方环保标准中环境监测方法、污染处理技术规范等推荐性标准的探索研究工作,引导消费者正确购买绿色低碳产品和环保消费,鼓励选择再生资源制品,增进循环利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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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
加快能源在线监测、系统能效检测、能源审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量及节能技术评估、能源绩效评价等配套的节能基础与管理标准研制,鼓励和支持全市各类社会组织主导或参与用能产品、设备能效、能耗限额和建筑节能等重点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制修订产能过剩行业涉及节能、节水、环保、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准入标准,引导产业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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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保护
制定并实施水资源保护、用水定额等领域技术标准,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节水管理、应急监测管理等领域标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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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和矿产资源保护
开展地质调查评价预算标准修订,地质实验测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等关键技术标准修订和推广应用,提高地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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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保护
科学编制土地整治规划、农田保护规划,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建设项目节地评价,严格执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权籍调查和信息共享等领域技术标准规范,推进土地资源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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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社会治理标准化,保障改善民生
以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和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为着力点,建立健全教育、卫生、安全、民政等领域标准体系,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标准清理整合与实施监督,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民政、测绘、气象标准研制,加快社会信用标准体系建设,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促进社会更加公平、安全、有序发展。
专栏6 社会领域标准化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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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教育
落实《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要求,推进学校建设和管理、教师专业能力、教育信息化、教育技术装备、教育培训等领域的标准研制,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教育及服务标准体系;研究教育区域布局、学校办学条件和评估标准,建立各学段的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和师资配备标准,用标准化推动实现公共教育及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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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
开展中医特色优势诊疗服务、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等特色领域标准研制;制定完善医疗机构管理、预防保健服务、医疗服务提供等服务标准;指导医疗卫生领域单位开展标准化创建试点工作,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质量水平。完善我市公共卫生标准化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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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与跟踪评价工作,建立食品药品标准创新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国药典》的制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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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
以提高重点行业、重要目标防范恐怖活动能力为落脚点,全面推动公共运输、水电油气、旅游和物流寄递等重点行业反恐怖防范地方标准体系建设;以保证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健康运行和发挥作用为着力点,建立健全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维护、保障等标准体系;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深化消防安全和应急救援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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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加强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消防产品等重点行业或领域标准制修订,健全安全预防、检测、评估、管理等标准体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各类生产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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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
加大社会组织、优抚安置、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平安边界、社会福利与老年服务、残疾人福利服务、儿童福利服务、福利彩票、婚姻、收养、殡葬、社会工作、民政信息化等重大民生标准和关键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力度,加快构建民政服务标准体系。加强民政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逐步在民政领域形成一批标准化示范单位,并在此基础上总结推广经验,推进我市民政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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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
制修订符合我市气候特点的标准,重点研制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评估、农业气象服务与评估、气象装备保障、气象资料汇交、气象大数据环境和接口、气象信息共享服务、气象软件模块、大气污染监测预警、气候环境容量、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技术等技术标准、服务标准和管理标准,针对气象服务市场发展需要,加强市场准入、行为规范、共享共用等配套标准的研究与制定,提升气象服务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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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体系
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社会信用标准,加快制定地方性社会信用基础类、通用技术类、管理类、服务类等标准,加强社会信用标准化研究,制定地方性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类、管理类、应用类等标准,健全地方信用标准体系,规范全市范围内公共信用信息的采集、交换、共享、应用和服务等,推动建设跃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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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编码
加大商品条码数据库建设力度,加快物品信息资源体系建设,加强物品编码技术在产品质量追溯中的应用,支撑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商品条码在电子商务产品监管中的应用研究,加强条码信息在质量监督抽样中的应用,加快二维条码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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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
加强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建筑产业现代化、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智慧城市、城乡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等工程建设标准研制工作,推进养老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可再生能源、建筑信息模型、地方历史建筑保护等领域的标准制定工作,打造工程建设标准信息化工程,建立工程建设标准员管理制度体系,顺应我市商业、工业、科技、旅游、养老等产业建设发展需要。加强农村生活服务设施网点规划和标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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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
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建设,加强我市基础通用、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城镇规划建设管理、资源环境、文化传承、宜居型城市等领域的标准研制,完成新型城镇化标准重点制修订项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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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政府管理标准化,提高行政效能
以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着力点,固化和推广政府管理成熟经验,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公共服务供给、执法监管、电子政务等领域标准制定与实施,构建政府管理标准化体系,巩固商事制度改革成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树立依法依标管理和服务意识,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专栏7 政府管理领域标准化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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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运行监督
探索建立权力运行监督标准化体系,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权力事项编码标准,研究制定政府权力公开规范、办事流程、管理权限取消和下放效果评估、运行监督等相关地方标准,实现依法行政、规范履职、廉洁透明、高效服务的政府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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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服务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分类与供给、质量控制与绩效评估标准,推进集养老服务、婴幼儿看护、美容美发、餐饮、洗染、摄影、家电维修、文化体育活动等服务于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标准化建设,培育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示范项目,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研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社区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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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管
强化节能节地节水、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和公共卫生、生态环境保护、消费者安全等领域强制性标准的实施监督,开展县乡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基层执法设备设施、行为规范、抽样技术等标准研制,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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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服务
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和完善电子公文、电子档案、电子证照、电子监察、电子审计等技术标准,加强统一电子政务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统一身份认证和政府数据对外开放等标准化工作,围绕“放管服”构建大数据采集、分析、应用标准规范体系,促进电子政务标准化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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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保密
加强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保密检查监管、安全保密产品等标准化工作,开展虚拟化、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的安全保密标准研究,增强信息安全保密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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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大行动
(一)高端制造业标准化行动。落实《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工程》,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水平。
围绕以安庆城区为核心的“153”装备制造业产业布局,以汽车及零部件和船舶制造2个优势传统产业,数控机床、输送机械、电工电器和软磁、石化通用机械、环保机械、民生机械等6个机械设备行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业为重点,研究制定一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制造业标准,构建制造业先进标准体系,努力把安庆市装备制造业做大做强。大力培育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装备制造业向技术标准化、产品品牌化、产业集聚化方向发展,提升“安庆制造”品牌形象。
按照“先进标准-技术改造-做强产业”模式,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和配套园、机器人产业园建设,引导新能源汽车、机器人产业集聚区和产业集群制定实施先进团体(联盟)标准,推动技术改造、“机器换人”与采用国际先进标准互融互促,带动全产业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有效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加快建设制造强市。
(二)创新驱动标准化行动。实施创新驱动 “一招鲜”工程和市科技重大专项,在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机器人、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现代中药、生物医药等领域加强攻关的同时,加强技术标准战略研究,强化科技计划执行与技术标准研制互动,围绕化工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新能源汽车、赛富环新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建设,智能制造基地、中船海工装备项目建设,南方、宝捷讯、卡为智能电子科技产业园建设,开展重点产业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企业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和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积极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及工作组工作,实现标准创新和产业应用的有效对接,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按照“技术创新-标准转化-做优产业”模式,鼓励和支持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更加重视技术创新、标准研究,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和国内标准制修订,将自主知识产权融入标准,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形成一批掌握国内外标准话语权的优势产业和企业,提高发展质量效益。推广“两化”融合管理标准体系。加强示范引导,支持企业、行业和区域开展对标贯标工作。
(三)农产品安全标准化行动。实施《农业现代化推进工程》,坚持以工业理念发展农业,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围绕安全种植、健康养殖、绿色流通、合理加工,把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作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覆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的农产品安全保障标准体系。围绕实施百万亩优质粮油、高效园艺、特色水产、生态林业和百万头(千万羽)有机畜禽基地建设工程,积极推进全市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试点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有效保障农产品安全。
围绕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以及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提升等,大力开展以建立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为目标的标准化示范推广工作,建设涵盖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的各类标准化示范项目。组织农业标准化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科研机构、产业联盟,构建农业标准化区域服务与推广平台,建立现代农业标准化示范和推广体系,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和信息化。
(四)消费品安全标准化行动。以保障消费品安全为目标,建立完善消费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召回制度和市场准入、退出制度,促进消费品安全和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开展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围绕化学安全、机械物理安全、生物安全和使用安全,建立跨领域通用安全标准、重点领域专用安全标准和重要产品安全标准相互配套、相互衔接的消费品安全标准体系。在家用电器、纺织服装、家具、汽车、纸制品、化妆品、白酒、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加强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宣贯实施。建设消费品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对消费品标准化工作的信息共享和风险预警。
(五)节能减排标准化行动。坚持“准入倒逼、标杆引领、创新驱动、共同治理”原则,创新节能标准化管理机制,加快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强化节能标准实施与监督,促进节能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发挥节能标准在推动科技创新、促进节能环保等方面的作用,有效支撑节能减排制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支持各类社会组织主导或参与国家、行业节能减排标准制修订,加快全市重点节能减排领域标准研制工作,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的团体标准,适时上升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到2020年,全市节能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主要高耗能行业实现能耗限额标准全覆盖。健全完善节能标准有效实施与监督的工作机制,产业政策与节能标准的结合更加紧密,对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升级支撑作用更加显著,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节能标准化共治格局。
开展节能减排标准化试点,建立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加快建立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标准体系,加大各行业节能、节水、节材、废物再利用、资源化等方面标准应用力度,完善不同层次的循环经济标准化模式,树立一批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单位,促进综合发展效益的提升。
(六)旅游标准化行动。围绕推进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天柱山、五千年文博园、司空山、宜秀宜游等品牌景区建设,努力构建全域旅游、山岳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健康旅游五大标准体系,积极主导或参与旅游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强化旅游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实施,提升全市旅游业信息化、标准化、特色化水平。
积极组织开展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和安徽省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等创建活动,创建一批标准化和名牌旅游企业。加强旅游标准制修订工作,建立健全我市旅游标准体系,重点研制旅游业基础标准,旅游区、旅游产品、旅行社、旅游住宿、旅游餐饮、旅游交通、旅游购物、旅游文化娱乐等旅游业要素标准,旅游资源保护、旅游信息服务、旅游公共设施、旅游安全等旅游业支持标准,旅游人力资源、旅游投诉处理、旅游统计管理、游客行为管理、旅游目的地评价、旅游企业诚信评价、游客满意度等旅游业工作标准。
(七)现代物流标准化行动。落实《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十三五”物流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宜政办秘〔2016〕82号),围绕将我市打造成“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物流枢纽城市目标,研究制定安庆市物流业标准化发展规划。在以制造业物流、农产品物流、商贸物流、电商物流、国际物流为重点、其他专业物流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过程中,加强物流现代化标准化建设。以推广标准托盘及循环共用为重点,研究建立物流标准化体系,系统推进物流标准研制、实施、监督等各项任务。
加强重要物流标准宣传培训和推广应用,推动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推动行业协会、媒体和社会公众共同监督物流标准实施。促进物流标准推广应用,满足物流业转型升级发展的需要。加大重点物流企业标准实施力度,推进重点物流企业参与专业领域物流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制定工作。积极开展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选择大型物流企业、配送中心、售后服务平台、物流园区、物流信息平台等,组织开展物流标准化试点4个。
(八)政务服务标准化行动。以打造法治型、高效型、责任型、服务型、廉洁型“五型”政府为目标,按照“以相关国家标准为基础,以统一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及相关共性标准为核心,以各地政务服务中心个性标准为补充,以统一的硬件、标识标准化为特征”的构建思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在全市范围对政务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服务时限及外观标识进行统一,推动市、县、乡、村政务服务标准化,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质量和水平。
贯彻实施《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等7项国家标准,加强政务服务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工作,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常态化、系统化和体系化,让企业和群众享受到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九)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行动。围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改革重点领域,研究编制具有安庆特色的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加快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配套的规划、建设、管理与评价等标准的制修订,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基本覆盖新型城镇化建设各环节,满足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的需要。
开展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推动标准在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应用和实施,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标准化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模式,支撑和促进新型城镇化规范、有序发展。
(十)标准化基础能力提升行动。以整体提升标准化发展的基础能力为目标,推进标准化人才培养,加强标准化培训和宣传工作,开展面向企业管理层和员工的标准化技能培训、面向政府公务人员和社会公众的标准化知识宣传普及。
加快标准化服务业的培育和发展。引导建立标准化事务所等新兴业态。鼓励标准化专业机构为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标准化信息咨询、试验验证、数据挖掘、知识培训等专业化服务,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技术解决方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快标准化法治建设。加快地方立法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制定符合我市标准化事业发展实际的地方性配套法规、规章。完善支持标准化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对法律法规的技术支撑和补充作用。
(二)完善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进一步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加强标准化工作的部门联动,充分发挥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标准制定、实施及监督中的作用。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地方政府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加大重要标准推广应用的协调力度。市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承担协调推进标准化工作职责,负责统筹标准化重大改革,研究标准化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涉及跨部门、跨领域的标准化建设重大问题,推动标准制定实施中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市政府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日常工作由市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承担。
(三)加大标准化政策扶持力度。各县(市)、区政府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经费。制定强制性标准和公益类推荐性标准以及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化活动的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安排。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加大投入,促进标准创新和标准化服务业发展。
(四)加强标准化宣传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标准化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化先进典型和突出成就,扩大标准化社会影响力。广泛开展世界标准日、质量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群众性标准化宣传活动,深入企业、机关、学校、社区、乡村普及标准化知识,宣传标准化理念,营造标准化工作良好氛围。
(五)加强规划组织实施。市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各地各部门分工负责,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推进本规划实施。做好相关专项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抓好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领域和重大行动的责任分解和落实,将本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健全标准化统一管理和协调推进机制,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本规划落到实处。
各地各部门可依据本规划,制定本地本部门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