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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摁手印和签字的合同是否都成立? |
作者:佚名 出处: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6年11月23日 点击次数: |
29.摁手印和签字的合同是否都成立?
成立。
【案例简介】
2014年1月26日,甲因经营需要向乙借款人民币6万元,并向乙出具了借条一张,自然人丙、丁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花费的所有费用,担保期限为两年。其中丙在借据中担保人处签字并摁手印,丁由丙在担保人处代为签字并亲自摁了手印。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未能及时偿还所借款项,乙遂将债务人甲及担保人丙、丁诉至法院,请求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15)大三民初字第00483号】。
【律师解析】
本案中,甲乙双方缔结借款合同系真实的意思表示,合法有效,甲应依法偿还乙借款本金及利息。丙在借款合同中担保人处签字并摁了手印,其担保人身份确认无疑,丁并未在借款合同中的担保人处签字,仅仅是摁了手印,根据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由此可知,本案中的丁虽未亲自签字,但其捺印的行为与签字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故应确认其担保人的身份,与债务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当然,签字或者摁手印只是合同成立的要件,但并非意味着带有签字和手印的合同一定是有效的,如果合同具有《合同法》中规定的无效情形,依然会被归于无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五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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