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南京”人才计划实施细则出台
本报讯(记者 毛庆) 作为“创业南京”人才新政的实施细则,昨天,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科技顶尖专家集聚计划实施细则》、《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实施细则》、《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青年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细则》、《“创业南京”人才计划目标任务考核办法(试行)》“4+1”文件,为科技顶尖专家、创新型企业家、高层次创业人才和青年大学生这四类人才在南京创业提供差异化个性化扶持。(更多报道详见A2版)
去年底,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创业南京”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计划在“十三五”期间,瞄准创新型、服务型、开放型、枢纽型、生态型“五型经济”主攻方向,重点集聚100名科技顶尖专家、培育200名创新型企业家、引进3000名高层次创业人才、引领2万名青年大学生创业,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和独特优势的产业科技人才高地。
此次发布的实施细则,包括申报条件、申报与评审程序、政策兑现、组织保障等部分。从文件内容看,更突出人才对产业的匹配度和贡献度,鼓励人才与科技企业或产业平台嫁接合作,转化科研成果;更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对顶尖专家的评定,既看人才的基本条件,也看企业的科技研发、经营业绩等,对人才创办的科技企业,给予科研成果产业化配套扶持,对企业培养入选“千人”、“万人”等人才的,直接给予企业扶持。更突出人才项目的规范管理,定期对人才项目进行评估,财政资助根据项目进展分期拨付,同时,变单一财政性资助为多元化资助,对获得社会风投的,根据实际需求跟进投资。
在申报程序上,四类人才有不同方式。科技顶尖专家和创新型企业家实行网上申报、专项服务窗口受理,每年集中评审一次。高层次创业人才统一在市级申报网站申报受理。创业的青年大学生则可随时通过南京人事人才服务网“大学生创业”栏目进行申报。
“创业南京”人才计划目标任务考核纳入全市综合考核体系。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人才新政考核由数量指标、绩效指标、服务指标三部分组成,其中,重点考核的是绩效指标,占60%,主要考核各区引才育才的质量效益,另外,数量指标占30%,服务指标占10%。除三类指标的基本分外,在集聚顶尖人才、提升人才企业发展质态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给予附加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