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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融资法律实务
作者:佚名  出处: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6年03月24日  点击次数: 

 

第一章 股权投资融资法律服务概述
    1.什么是股权投融资
  股权投融资是以股权为工具进行投融资活动的行为。是与公司密切相关的。
    公司并购一般有股权投融资和资产并购两种形式。
    2.股权投融资一般有哪些形式
    包括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股权转让是融资方希望采用的方式,增资扩股是投资方希望采用的方式。
    3.律师在企业股权投融资中发挥什么作用,包括哪些主要工作融资方的公司怎么样是重点
  (1)收集、分析、了解信息,协助客户做出决策;
  (2)提供相关的法律方案和风险防范方案,降低风险;
  (3)进行相关操作,确保风险降到最低。
    4.律师从事企业股权投融资法律服务应作哪些知识和经验
    知识方面:公司法和合同法;
  经验方面:公司收购中各个层面的法律问题中特殊的问题。
第二章 股权投融资法律实务
    一、一般流程
  1.投资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投资意向,签订投资意向书。
  2.投资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律师在这个阶段配合会计师、评估师共同完成调查。
  3.投资双方及目标公司债权人代表组成小组,草拟并通过投资实施预案。
  4.债权人与被投资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投资后的债务偿还事宜。
  5.投资双方正式谈判,协商签订投资合同。
  6.双方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提交各自的权力机构如股东会就投资事宜进行审议表决。(涉及到协议有效性)
  7.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投资合同交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国内or涉外)
  8.投资合同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资产转移、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依法办理包括股东变更登记在内的工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将受让人姓名或者名称,依据约定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商变更登记。
    二、前期准备
  投资预备阶段为投资方初步确定目标公司起至实施投资前的准备期间。律师在投资预备阶段的法律事务有:
  1.协助投资方收集目标公司的公开资料和企业资信情况、经营能力等信息,在此基础上进行信息整理和分析,从公司经营的市场风险方面考查有无重大障碍影响投资活动的进行。(要有跨界的经验,提出更有高度的建议)
  2.综合研究公司法、证券法、税法及外商投资等法律法规,对投资的可行性进行法律论证,寻求立项的法律依据。
  3.就投资可能涉及的具体行政程序进行调查,例如投资行为是否违背我国投资政策和法律,可能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投资行为是否需要经当地政府批准或进行事先报告,地方政策对同类投资有无倾向性态度。(整体法律环境)
    三、商业决策
  律师提供法律意见,提出方案建议。(从法律角度选择投资方案)
    四、投资意向
  律师在投资双方达成投资意向阶段,应在信息收集和调查的基础上,向委托人提示投资的法律风险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并为委托人起草或审查投资意向书。(介于正式与非正式法律文件之间,某些条件下其确定的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只有特别宽泛和不确定的内容只作为意向,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1.保障条款
  (1)排他协商条款。(未经收购方同意,被收购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再行协商出售或者出售目标公司的股权或者资产,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2)提供资料及信息条款。(目标公司向收购方提供其尚未向公众公开的资料信息;目标公司同时注意保密问题)
  (3)不公开条款。
  (4)锁定条款。(在意向书的有效期间内,收购方可以根据约定的价格购买目标公司的部分或者全部资产或者股权,进而排除目标公司拒绝收购的可能)
  (5)费用分摊条款。(无论收购是否成功,双方都可以约定费用的分担问题)
  2.附加条款
  在投资过程中,为避免目标公司借投资之名套取投资方的商业秘密,作为投资方律师,应在意向书中设定防范此类风险的附加条款:
  (1)终止条款。(如果收购双方在某一规定的期限内无法签订收购协议,则意向书丧失效力---保密条款、违约条款等依旧有效)
  (2)保密条款。(签订前、签订时约定)
  保密条款适用的对象。(工作人员、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收购关联方、第三方,处于道德要求不得购买)
  保密事项。
  投资活动中双方相互披露的各种资料的保密,通常约定所披露的信息和资料仅用于评估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投资对价,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资料的返还或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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