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2015年9月20日,省政府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皖政〔2015〕87号)。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依据和意义是什么?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金融工作,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先后出台了包括定向降准、定向补助、增量奖励、风险补偿等一系列政策。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金融政策举措,先后出台了《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和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皖政〔2014〕50号)、《关于全面深化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2015〕17号)等政策,为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撑。
当前,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较为突出。省政府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要求,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运用系统思维,以缓解小微企业、“三农”融资难、融资贵为主攻方向,本着标本兼治,多措并举的原则,制定出台《意见》,旨在打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的管道,切实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对于稳定企业尤其是广大中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稳定经济增长,稳定就业具有重大意义。
二、《意见》要达到的预期目标是什么?
总体目标是增加服务主体、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高融资效率,疏通金融进入实体经济的管道,促使金融资源向小微企业和“三农”倾斜,发挥金融在稳增长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三、《意见》主要从哪些方面发挥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
《意见》分建立过桥资金、扩大信贷投放,推进审贷权下放、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推进企业上市、拓展融资渠道,发展小微金融组织、增加金融供给,完善统计监测、强化督促考核等5个方面,从金融资源聚集和配置等不同侧面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政策要求。
四、简要介绍《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共12条。第1—3条聚焦信贷投放渠道不畅问题,提出设立续贷周转金、加大担保增信服务、开展利用税收信息发放信用贷款等金融服务创新。第4条针对贷款期限短、申贷审批慢问题,明确提高服务质效要求。第5条根据国家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试点精神,提出我省加快农村产权确权登记、建立产权交易市场等要求,为“三农”获得信贷资金提供便利。第6条针对金融脱媒现象加剧,农商行吸收存款成本上升的情况,引导和鼓励农商行利用国家支持发行小微企业、“三农”金融债政策,扩大资金来源,降低融资成本。第7条以扩大直接融资比重为发展方向,提出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推动企业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等措施。第8、第9条是培育小微金融服务主体及拓展小微金融服务产品和服务方式,除要继续发展村镇银行、金融(融资)租赁、小额贷款公司等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第10至11条提出完善小微企业贷款统计监测制度、加大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落实力度要求。第12条强调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调动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
五、《意见》主要特点有哪些?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意见》紧紧围绕政策落实第三方评估所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部门和企业反映的问题,结合省政府领导调研时了解到的问题,远近结合,以解决近期问题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提出措施。二是操作性强。《意见》提出的目标尽可能量化,要求尽可能细化,措施具体,责任明确。三是切合实际。《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既有试点经验推广,如实施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也有市县做法提炼普及,如设立续贷周转金、开展“税融通”业务;也有外省经验借鉴,如发展互联网金融等,这些都是有先例可循,有实践验证,确实可行。
六、下一步打算如何贯彻落实《意见》?
一是细化措施、压实责任。会同省有关部门对《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政策措施进行细化分解,把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推动各地、各部门对照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要求,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二是考核指导,跟踪督办。抓紧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定期开展政策落实情况考核评估,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加大对县(市、区)具体实施的部门和人员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其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通过举办金融政策宣讲活动,开展“送政策进企业、下基层”活动等形式,有效提高政策的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