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政府发出《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将“银税互动”业务纳入“4321”新型政银担业务合作风险分担体系,发挥融资担保机构的桥梁作用,协同拓展“银税互动”业务。
意见要求,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税务部门以及银行建立沟通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提供担保增信服务,融资担保机构专门制定“银税互动”业务委托担保合同,委托银行受理开展批量合作。将“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业务列入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经营业绩考核。
据了解,“4321”新型政银担业务合作风险分担体系,是在安徽省范围内,2000万元以下的“银税互动”贷款担保业务,由市县担保机构、财政代偿补偿专项资金或省担保集团、银行和地方政府,按照4:3:2:1的比例承担风险责任,形成政银担优势互补、权责统一、风险共担、共助小微企业的工作机制。
2015年9月,安徽省金融、国税和地税等八部门发布《关于实施税融通业务的若干意见》,在全省范围内推广“银税互动”业务。截至今年2月中旬,全省“银税互动”授信贷款58.5亿元,累计服务中小微企业134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