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 培训 项目 资金 信息化 平台
∷ 热门国颁法规
·企业“走出去”服务平台
·总理到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考察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资料
·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
·安庆市巨泰商贸有限公司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研究方法
·安徽东皖车桥有限公司
·安庆泽明贸易有限公司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简介
·可研报告用途 
·安徽创辉塑胶有限公司
·安庆市晨阳线缆有限责任公司
 
国颁法规 当前位置: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 >> 政策法规 >> 国颁法规 >> 浏览文章
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取消
作者:佚名  出处: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6年02月25日  点击次数: 

 

据新华社北京2月23日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决定取消一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
  本次取消的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共涉及10个部门,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全部为取消事项,没有下放事项。二是部分事项“含金量”较高,这次取消事项涉及金融领域简政放权、个人或企业资质资格认定、企业经营活动的占80%以上。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取消的“价格鉴证师注册核准”事项,平均每年注册达4000人;国家外专局取消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事项涉及单位有9000多家。取消这些事项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三是对取消事项的安全风险进行严格的评估论证,特别是对于涉及公共安全的取消事项,都从风险防控角度严格论证,确保不因行政许可事项取消而产生安全问题。
 
  
 
   上篇文章:国务院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下篇文章: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联系我们设为主页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9 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56-5311278,5355080,5355386   邮箱:aq307@126.com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88号绿地启航社1号楼801室   皖ICP备140168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