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就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发出通知,决定清理规范60项省级政府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的中介服务事项将不再作为相关行政审批等权力的受理条件。
此次清理规范的省级政府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涉及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多个部门。以省经信委的“农药生产企业开办审核”行政权力事项为例,与该权力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提交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批所需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即在清理之列。清理规范后,不再要求开办农药生产企业的申请人提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依法由环保部门开展。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等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也在清理规范之列。
与审批等行政权力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过多、过滥,是影响简政放权实效的一大“痼疾”。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方便群众办事。省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部门要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记者汪国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