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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解读 |
作者:佚名 出处:安徽日报 更新时间:2015年11月20日 点击次数: |
近日,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了《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皖发〔2015〕16号,以下简称《意见》)。省发展改革委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1.《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2.《意见》出台有什么意义?
答: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这一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事关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出台《意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举措,有利于更好地凝聚各方面共识和力量,共同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3.《意见》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以加强信用信息记录和共享、强化信用产品应用、培育壮大信用服务市场、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加快完善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大力推进诚信文化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使诚实守信逐步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规范,优化经济社会运行环境。
4.《意见》提出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0年,社会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基本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作用有效发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显著改善,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升,“信用安徽”建设跃上新台阶。
5.《意见》明确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哪些重点任务?
答: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大领域,抓好五项重点任务。
一是加强信用基础建设。加快信用立法和规章制度建设,构建全省社会信用标准体系,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快建设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和联通共享。
二是抓好信用信息应用。强化公共信用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在行政、司法、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应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服务效率,以信用信息的有效应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建设。
三是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多管齐下,大力培育信用服务机构,发展信用服务产业,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是构建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对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综合运用多种约束和惩戒手段,对失信者实行多部门、跨地区联合惩戒,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发挥信用奖惩机制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引导和倒逼作用。
五是加强诚信文化建设。以诚信文化建设工程为抓手,弘扬徽文化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诚信教育,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构建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6.如何贯彻落实《意见》?
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重要工作内容,明确工作机构,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必要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是强化施工操作。出台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工作措施等。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压实工作责任。
三是加强工作考核。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和机关效能建设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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