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2015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以下简称“论坛”)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勇表示,刚刚结束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将环境质量总量改善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坚持绿色发展,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
根据11月3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国家将支持绿色清洁生产,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鼓励企业工艺技术装备更新改造。发展绿色金融,设立绿色发展基金。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副会长赵凯在论坛上介绍,据估计,为实现绿色发展和推动实现生态文明的目标,绿色产业“十三五”期间至少需要每年两万亿以上的投资,未来发展的趋势是要用有限的政府资金撬动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力量,这也是我国面临转型的一大挑战。
建议设立循环经济的引导基金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宋立在论坛上表示,循环经济在近年来的发展过程中,政府的投资大约占了20%左右,企业占了70%左右。
“从动态的角度看,政府的投资所占的比例是基本平稳的。”宋立分析,但是企业自筹所占的比例是上升的,其中银行的贷款却是下降的。“这说明我们现有的金融体系或者说传统的金融体系不能很好的支持循环经济的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在论坛上呼吁,我们需要建立一个绿色金融体系来激励和引导大量社会资金进入绿色行业,这个体系主要达到提高绿色项目的回报率、降低污染型项目的投资回报率两个目标。
马骏此前曾经介绍,从西方的经验来看,绿色金融体系包括赤道原则、绿色信贷和证券化、绿色实业基金、绿色证券基金、绿色债券、绿色银行、绿色保险、碳金融体系的设立、金融机构的环境法律责任、要求机构投资者在其决策过程中考虑环境因素、在信用评级中引入环境因素、要求上市公司符合绿色社会责任规范、构建绿色机构投资者网络。
马骏就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提出了四类14条建议:机构建设类建议,包括中国生态发展银行、地方层面的绿色银行、绿色投资基金和环境友好型对外投资机构;政策类支持建议,包括绿色贷款的贴息、绿色债券和绿色IPO;金融基础设施类建议,包括排污权交易、绿色评级、绿色指数和绿色投资者网络;法律基础设施类建议,包括绿色保险、强制披露和银行环境责任。
宋立提出,我们可以借鉴已有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的成功经验,建议有关部门发起设立一个循环经济的投资基金或者引导基金。
“我们不妨先做一个投资基金,逐步扩大规模,一方面政府投入的资金规模也会扩大,另一方面社会对绿色发展的问题的重要性的认识在加深,我们可以把目标放得再大一点,可以做一个引导基金,与不同行业、不同地方共同做一些专业性的基金。”宋立分析。
宋立强调,“我们可以通过参股的方式,用中央财政资金参股地方的方式来引导地方发展。”
同时,国家正在筹建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也将绿色产业中的中小企业作为支持对象。
财政部经建司副司长孙志在论坛上介绍,中央财政将整合资金出资150亿元,吸引民营和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地方政府等共同参与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是用于支持种子期、成长期的中小企业。
孙志解释,该基金支持的行业领域是全覆盖的,包括资源能源的节约利用在内的循环经济等各个行业在内的中小企业,循环经济企业符合条件的话也都将属于国家中小企业基金支持的范围。
研究制定绿色债券专项政策
国家发改委财政司副司长孙学工在论坛上表示,“我们将尽快制订绿色债券专属政策,助力循环经济产业发展。”
孙学工介绍,专项债券是发改委在企业债券框架内针对相关行业和产业特点,统筹债券措施,积极引导企业资金投入,发挥示范效应量身定做的债券品种,主要有五个特点。
具体而言,一是优化债券方案设计,适应相关产业项目运营和收益的特点;二是积极鼓励以可续期债券、债贷组合等方式进行品种创新;三是对专项债券适当放宽部分企业债券的审核政策;四是积极鼓励出台土地政策、价格政策、风险补偿等措施;五是积极探索创新专项债券的方式。
“在我国,绿色债券现在虽然还没有明确定义和专属政策,但是自企业债券诞生以来国家还是致力于绿色经济发展。”孙学工介绍,如果按照国际上绿色债权的项目类别定义来认定的话,实际上我们也已经有了这方面的实践。
马骏解释,“过去我们在绿色行业发行过一些债券,只不过官方没有做出一定界定和分类。如果有的话,也可以被追认为绿色债券。”
马骏认为,绿色债券不但可以提供新的融资渠道,还可以解决期限错配问题。
“我们银行负债端平均期限只有6个月,如果支持中长期的绿色贷款的话,银行就会面临很大的期限错配的风险。这样你可以让银行去发十年、五年的期限债券,这样就明显降低了期限错配的风险,提升了长期信贷投放能力。”马骏解释。
马骏分析,绿色债券还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如果能够培育出一批专门投资绿色债券的投资者,他们对此需求就很高,可以降低绿色成本。如果在政策方面的话可以给额外的支持,我们能不能对绿色债券进行免税,类似于国债?这样可以减低绿色融资的成本。”
马骏建议,下一步要推动监管部门发布一个绿色债券的指导性意见,明确绿色债券的界定、分类和相关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