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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展开 |
作者:佚名 出处:新华社 更新时间:2015年10月30日 点击次数: |
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我国正在多地进行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
据了解,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推进,企业准入门槛降低,“出生证明”好开,但企业注销的“死亡证明”依然比较繁琐。 2015年上半年,工商总局选取上海市浦东新区、江苏省盐城市、浙江省宁波市、广东省深圳市组织开展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试点。 9月份,试点地区扩大到天津、内蒙古等省区市。
工商总局此前下发的《关于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的通知》提出,坚持便捷高效、公开透明、控制风险的原则,在现有企业登记管理法律制度框架内,针对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的特点和要求,创设企业简易注销程序。但在简化程序的同时,要充分保护职工、债权人、股东等涉及注销企业的各方主体合法权利。
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自10月1日起,全国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企业注销营业执照将意味着原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全部注销,在注销程序上跟以往只注销工商营业执照相比将有所变化。工商总局正在研究改革后如何简化和完善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企业的注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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