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 培训 项目 资金 信息化 平台
∷ 热门市级规定
·企业“走出去”服务平台
·总理到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考察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资料
·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
·安庆市巨泰商贸有限公司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研究方法
·安徽东皖车桥有限公司
·安庆泽明贸易有限公司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简介
·可研报告用途 
·安徽创辉塑胶有限公司
·安庆市晨阳线缆有限责任公司
 
市级规定 当前位置: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 >> 政策法规 >> 市级规定 >> 浏览文章
法律援助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作者:佚名  出处:未知  更新时间:2015年09月18日  点击次数: 

 

记者915日从省司法厅获悉,省政府近日出台文件,明确法律援助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同时明确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法律援助+信息化行动,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体系等具体措施。据了解,我省是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后第一个宣布将法律援助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省份。
  国务院印发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着力加强省级政府推进省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统筹职能”“强化省级政府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医疗卫生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责任。此次省政府明确将法律援助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将进一步加大提供法律援助公共服务的力度。
  据了解,目前,我省共有法律援助中心12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3199个,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17161个。服务网络纵向覆盖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和村居,横向广泛延伸到群众团体和行业单位。从省到乡镇街道四级一体化应用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省政府电子政务大厅、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门户网站,公民可在线申请法律援助。全省16个市全部开通了“12348”法律咨询服务热线,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记者李晓群通讯员都勇)
 
  
 
   上篇文章:关于做好2012、2013年度创新基金项目验收、清理工作的通知
下篇文章:关于印发《安庆市2015年加快工业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联系我们设为主页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9 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56-5311278,5355080,5355386   邮箱:aq307@126.com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88号绿地启航社1号楼801室   皖ICP备140168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