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安经信法规[2015]256号
各县(市、区)经信委(经发局)、各相关企业:
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就做好“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期为2016年至2020年,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完成情况(或企业发展现状)、“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指导思想、环境分析、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保障措施等。
二、时间要求
请各县(市、区)经信委(经发局)、各相关企业在9月15日前将“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的初步思路报送至市经信委综合法规科。
联系人:查道旷 联系电话:5512292
邮箱:aqjxwfgk@163.com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