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 培训 项目 资金 信息化 平台
∷ 热门国颁法规
·企业“走出去”服务平台
·我中心举行中小企业会计文化节大型公益活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
·关于抓紧组织申报《安庆市2019年加快工业
·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及编制
·项目筹资的渠道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
·项目投资决策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资料
·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内容
·陈龙博士演讲
 
国颁法规 当前位置: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 >> 政策法规 >> 国颁法规 >> 浏览文章
国务院出台四项措施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作者:佚名  出处: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2月09日  点击次数: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1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20111012常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税和金融支持政策,会议进一步确定了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首先,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中央财政安排150亿元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支持初创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微型企业三年内免征部分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其次,适当放宽民间资本、外资和国际组织资金参股设立小金融机构的条件,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上市融资。继续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再次,完善企业研发费用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支持技术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参与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国家和地方科技项目以及标准制定。实施创办小企业计划,培育和支持3000家小企业创业基地。最后,建立和完善4000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参加国内外展览展销活动,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便利通关措施,简化加工贸易内销手续。
  
 
   上篇文章:国家《“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
下篇文章:税务总局:增值税改革推广至全国将减税千亿
Copyright 2009 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56-5311278,5355080,5355386   邮箱:aq307@126.com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88号绿地启航社1号楼801室   皖ICP备140168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