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
政策内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得分70分以上,且三年内未获得过同类专项支持的企业,可以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6年第43号令)。
办理程序:企业委托有甲级资质的工程设计咨询单位编写《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告经委,省经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联合行文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支持。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