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0年中央投资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地方切块额度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10〕873号)要求,现将申报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省2010年中央投资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切块额度9000万元,重点支持工业中小企业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节能减排、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等方面开展技术改造。除《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暂行)》确定的重点产业外,申报范围可以适当扩大到其他行业和地方特色产业、传统手工业。
二、项目申报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单位符合中小企业标准;
2、符合相关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3、按照投资管理规定进行了核准或备案;
4.项目单位银行信誉良好,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
5、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500—3000万元之间,其中建筑工程投资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30%。
三、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地方切块资金原则上按照每个县(市)、区安排一个项目,小企业项目所占比例不低于80%。各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共同组织并提出项目安排意见,联合行文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经信委。
请各地结合本地工业中小企业发展实际情况,加强沟通,精心组织,抓紧做好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工作,项目申报文件及表格请于5月20日前上报。
[点击浏览该文件:2010年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及填表说明..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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