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深入一线服务企业,科技部通过科技计划调整安排,将通过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支持服务企业的科技人员与企业联合提出的项目。我省也将配合科技部的此项行动,积极支持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支持我省中小企业和服务企业的科技人员联合提出的科技成果转化、联合攻关和产品开发项目,特别是有利于国家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实施的项目。
2、支持我省中小企业和服务企业的科技人员联合提出的有利于扩大内需、改善民生和新农村建设方面的科技成果转化、联合攻关和产品开发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的有关规定。项目技术产权明晰,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市场应用前景好。
2、项目由服务企业的科技人员和所服务企业联合申报,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之一,所服务的企业作为项目责任单位,并提供配套经费。科技人员不属于项目依托单位的正式员工,不得持有该企业股份。
3、项目的合作要有一定的前期基础,科研人员派出单位、科技人员应与所服务的企业签订三方合作协议和明确的权益分配协议。
4、项目经费申请国家资助额度原则上每项不超过50万元,实施期限为1-2年,需具有明确可考核的技术、经济指标。
三、申报程序及有关要求
省科技厅作为本省项目推荐单位,负责本省备选项目的申报组织和评审工作,项目申报单位所在地的市科技局负责受理本地区项目申报和初审工作。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统一通过科技部门户网站“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program.most.gov.cn)”进行申报,同时向所在地的市科技局提交书面材料。原则上一个企业只能申报一项。
(1)登录program.most.gov.cn 注册:网站注册和审核要求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
(2)在线填写《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项目申请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安徽省科技厅。
(3)上报申请材料:在线打印《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与附件材料一起报送所在地的市科技局。
2、项目受理、评审和上报。
(1)项目受理:各市科技局负责对申报材料初审,排序后统一按限额推荐,报送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2)项目评审: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项目进行审核,依照科技部要求组织评审和筛选,按科技部的限额,择优排序后,上报科技部。
3、名额分配
各市科技局结合本地产业发展重点和实际情况推荐项目,合芜蚌试验区三市各推荐项目不超过20项,其它各市分别推荐项目不超过12项。工业项目和农业项目要兼顾安排。
4、项目监督管理
各市科技局作为项目组织和初审单位,要按照科技部的有关要求,加强对立项项目的跟踪、管理和监督,依托项目实施,切实加强产学研结合,强化推广应用,力争项目实施取得实效。
四、申报材料与截止时间
1、各市科技局上报材料包括:项目报送函、项目报送表,一式两份。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09年6月5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6月8日。
3、申报咨询电话:0551-2655756 谭海斌
0551-2651206 韩立生
4、软件咨询:
科技部信息中心:010-51292636、58882692、58882690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