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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12部门发布《关于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的指导意见》
作者:佚名  出处:互联网  更新时间:2023年12月28日  点击次数: 

 

近日从商务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丰富生活服务数字化应用场景、补齐生活服务数字化发展短板等5个方面提出19条具体措施,部署以数字化驱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助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和数字中国建设。
《指导意见》提出的目标是,到2025年,初步建成“数字+生活服务”生态体系,形成一批成熟的数字化应用成果,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生活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30年,生活服务数字化基础设施深度融入居民生活,数字化应用场景更加丰富,基本实现生活服务数字化,形成智能精准、公平普惠、成熟完备的生活服务体系。
围绕丰富生活服务数字化应用场景,《指导意见》提出,提升商贸服务业数字化水平,引导餐饮、零售等传统生活服务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为客户提供更快响应和更好服务。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加快文旅领域数字化转型升级,丰富数字化文化和旅游体验产品,推动文化、旅游与餐饮、住宿、零售等业态融合发展,培育壮大相关品牌。加快开发普及数字医疗应用,提升“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围绕补齐生活服务数字化发展短板,《指导意见》提出,加强生活服务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生活服务数字化供应链体系,积极推动生活性服务业电子支付快速发展,完善农村物流节点设施体系和农村电商服务体系。打造数字生活服务社区和街区,完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服务功能,加强智能充电桩、物流车、智能取餐柜、智能快件(信包)箱、自动生鲜售货终端等智能设备推广运用,提供更加安全、舒适、便利的数字化智慧化生活环境。建立生活服务数字化标准体系,推动建立健全生活服务数字化相关标准体系,加快标准制修订,围绕商贸、交通、文化、旅游等领域研制一批能用、管用、好用的数字化转型标准,鼓励第三方平台建立生活服务评价系统。完善数字化适老助残应用和服务,推动手机、智能电视、智能康复辅助器具等适老化改造和信息无障碍建设,开发适合老年人、残疾人使用的智能化终端产品。
围绕激发生活服务数字化发展动能,《指导意见》提出,培育生活服务数字化平台,探索建设一批线下或线上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中心,发挥生活服务平台赋能作用,使其成为生活服务数字化的重要基础设施。培育生活服务数字化品牌,支持各地培育若干特色鲜明的生活服务数字化品牌,多形式多渠道加强优质生活服务数字化品牌推介,引导其提升到店到家、线上线下双场景服务质量。支持形成一批数字化水平领先的生活服务骨干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线上线下融合促消费活动,利用数字化手段组织全国网上年货节、消费品“三品”全国行等线上线下促消费活动,打造消费热点,激发消费潜力,支持实体消费场所建设数字化消费新场景,提升消费体验。
围绕夯实生活服务数字化发展基础,《指导意见》提出,加强数字化技术运用,支持生活性服务业数字技术创新应用研发,推进关键软硬件技术攻关。强化数字化金融支撑,丰富消费金融服务场景,提供多层次、多样化消费金融服务。培养数字化专业人才,多形式、多渠道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息化平台提高数字化管理效能,引导第三方机构研究开发生活服务数字化消费指数,探索建立生活服务领域信用信息体系,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稳步提升数据管理水平,推进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保护个人信息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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