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地方标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抽查工作规范》(DB34/T 4545-2023)正式发布实施。
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标准主要对数据抽查的基本要求、职责分工、抽查流程、过程要求、结果通报与问题处置等内容进行细化规范统一,制定数据抽查工作流程图、数据抽查情况明细表、数据抽查评分细则,坚持客观独立、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数据抽查。该标准明确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数据抽查工作机制,每月进行数据抽查评价,通报数据抽查结果,并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依据相关规定对承检机构处理到位。
该标准规定,全省三级市场监管部门分级组织实施本级或本行政区域内数据抽查工作,汇总分析数据抽查情况,督促本级承检机构对数据抽查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核查专家承担市场监管部门分配的数据抽查工作,按规定期限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抽查结果,对数据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处理建议;承检机构建立内部数据抽查工作程序及责任追究机制,明确数据质量管理员,组织数据自查,落实自查及市场监管部门反馈问题的整改,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出现。
数据抽查实施“双随机”,根据回避原则随机抽取核查专家,随机抽取食品抽检数据,原则上覆盖所有承检机构、所有食品大类、所有抽样区域及环节,并与承检机构现场检查、留样复核等其他考核项目有机结合,对问题多发频发的承检机构重点开展抽查,提升数据抽查精准性和有效性。将抽检数据信息划分为抽样信息、检验报告信息、其他信息3类,通过制定评分细则合理赋分,建立科学的得分计算公式,用分值直观展示抽检数据质量情况。
上述负责人表示,2023年,依托安徽省食品抽检数据分析利用平台,该省市场监管部门对已完成的20.4万批次四级抽检数据进行全覆盖数据抽查,发现问题数据5689批次,并督促相关承检机构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全省食品抽检数据质量显著提升。下一步,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该标准的要求,规范开展数据抽查,提升数据抽查成效,推动全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