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科经局),安庆经开区、高新区经发局:
现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和评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2023年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工作
请各县市区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加强申报指导工作。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编制创新中心建设方案,提交所在县级经信主管部门。县级经信主管部门对建设方案进行初步审查、现场核查并推荐申报。
二、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评估工作
请相关县市区组织2017-2022年认定的省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评估工作
三、其他
请各县市区于10月30日前,正式行文将创新中心建设方案和创新中心自评报告报市经信局(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qsjxwtzb@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水杜江,5515129。
附件: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和评估工作的通知
安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20日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和评估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023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及评估).zip